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2021-03-17易静阳广东南电物资有限公司
环球市场 2021年5期
关键词:设备
易静阳 广东南电物资有限公司
一、M钢铁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的合同情况
合同能源管理的甲方为M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M公司),注册地为G省Y县L镇;合同能源管理的乙方为G省H节能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公司),注册地为C高新技术开发区。合同签订日为2015年7月1日。合同标的是对M公司节能技术改造,H公司投资该节能技术改造项目2,432万元,投资比例为100%,通过投标竞标获得该项目。建设期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 “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选择相应的设备。双方约定的本项目节能收益计算、结算的固定电价为0.5元/kwh;根据经甲方认可的本合同附件所列的项目技术方案,本项目节能量保证值为5,208万kwh/年,其中乙方固定年节能收益分享额为1,117.0668万元。本项目节能收益期为三年(2017年至2019年),在收益期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项目固定节能收益共计3,351.2万元,项目范围内相关设备的运行维护由甲方负责,费用由甲方负担。本项目收益期满后,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甲方,项目收益期满后的节能收益归属于甲方。付款方式是甲方应在节能分享期的起始日起,以三个月为一个付款期,每期固定付给节能受益人279.2667万元,共计12期,支付当期节能收益款时,乙方应当在收款前向甲方出具节能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H公司对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税务筹划基本思路
(一)在投资M公司形成无形资产阶段的税务筹划
H公司对该改造工程实现外包(其中包括设计、施工),外包总额24,320,000元,取得设计院6%增值税发票,取得施工单位的11%增值税发票,形成无形资产16,447,863.25元,H公司受益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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