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股权转让限制条款的效力
2021-03-16熊博达
锦绣·中旬刊 2021年11期
熊博达
摘要: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公司章程中的股权转让限制条款,在不同种类的公司中有不同的效力,表面上看这是由于公司种类不同导致的问题。其深层次原因在于公司自治和法律规定之间的冲突。可通过明确的强制性规定予以解决,或者为股东提供合适的救济渠道以达到公司效益和股东权利之间的平衡。
关键词:公司章程;股權转让;股份有限公司
一、提出问题
在2016年,万科集团遭遇宝能系通过大肆收购二级市场万科A股股票连续举牌一举成为万科第二大股东这一“野蛮”入侵并导致整个万科管理层震动最后以董事会主席王石辞任告终之后。为了避免成为“第二个万科”,许多上市公司开始寻找路径以规避“野蛮人”的“围攻”,大中小型公司试图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以限制股权转让的方式防止恶意收购。2016年8月9日,股票极其分散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887.SH)在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上11名董事全票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意图从“股东持股达3%必须通报”等方法提高收购门槛以反制“野蛮人”控制公司董事会。然而在伊利修改章程的第二天就收到了交易所的监管问询函要求其对修改章程的合规性做出解释。该事件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讨论,在证监会于2018年9月30日开始实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不得限制股东股权转让的背景下,股份有限公司是否能通过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做出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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