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眼症与远视散光
2021-03-16
中国眼镜科技杂志 2021年3期
关键词:案例
在我国,各级眼科医师对于干眼症的认识及诊疗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干眼治疗诊疗专家共识(2013)》中,将有干燥感、异物感、烧灼感、疲劳感、不适感、视力波动等主观症状和泪膜破裂时间等作为我国干眼的诊断标准。
2020年,《中国干眼专家共识:定义和分类(2020年)》发布,相比之前,新版定义将干眼的诱因、特点、发病过程及疾病表现准确表述,真正做到精准定义,更加全面:如,强调了“多因素”及“慢性”的干眼疾病特点,便于临床医生与患者沟通,使患者对疾病转归有正确的预期认识,更好地配合医生的治疗;提出了“眼表微环境失衡”概念,整体化的理解干眼发病过程;明确了炎症及神经异常在干眼发病中的重要意义;补充了除眼部不适外,视功能障碍也可能是干眼的表现之一。
然而,在干眼诊疗飞快发展的同时,一方面,临床尚存在对干眼的认识不足,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另一方面,尚未验证的诊疗技术却被扩大化应用。因此,诊疗的规范化、专业化及精细化显得尤为重要。针对上述问题,2020版干眼专家共识较2013版、亚洲版及国际版更贴近我国实际,同时兼顾国际干眼的前沿发展,更便于临床医生的使用以及研究方向的提炼。


尽管眼科医师据此对干眼的诊断有了一定的规范,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远视散光度数欠矫或近视散光度数过矫后造成人为的远视散光,其引起的症状与干眼的大部分症状是相似的,但低度远视散光由于借助调节的关系视力仍然很好,甚至达到1.5,部分眼科医师往往忽略了其屈光不正的存在,片面地诊断为干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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