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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灵川南坳瑶族竹纸的考察研究*

2021-03-16朱玥玮汪海港汪常明

陈 彪,朱玥玮,汪海港,汪常明

(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史与科技考古系,安徽合肥 230026;2.中国社会科学院 考古研究所,北京 100710;3.广西民族大学科技史与科技文化研究院,广西南宁 530006)

经多方了解,笔者获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兰田瑶族乡南坳村仍保留有瑶族竹纸的制作工艺。在桂林市科协和灵川县科协、县志办、县文化馆以及兰田瑶族乡政府等单位的支持下,自2009 年3 月至今,笔者共计6次前去调查。近年来,当地的造纸工艺保护传承工作已见成效,2013 年,兰田手工造纸技艺被列为桂林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2018 年,灵川兰田瑶族造纸技艺被列为第七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

1 灵川手工纸的发展历史及现状概述

从文献记载的情况看,至少从清代开始,灵川县九屋、兰田、公平等乡的山区竹农便用土法生产湘纸、草纸,其中九屋黄梅、兰田南坳所产湘纸曾出口海外。[3]342

在调查中,笔者多次与灵川县志办原主任廖江先生交流。据他调查,清嘉庆年间,一个原籍湖南、因犯事出逃至灵川县九屋镇黄梅村(又名竹山堡)的谢姓人,有感于九屋黄梅竹木资源丰富但利用率低,便向主事人提议发展造纸业,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纸质逐渐提升,比以前细薄透明,因其技术来自湖南,故名“湘纸”。质量不及湘纸的普通竹纸,当地也称为草纸、火纸、粗纸、土纸,不少造纸户认为那些名称说明目前所造的竹纸较粗,质量不是太好。

民国18 年(1929)《灵川县志》卷二“物产”载:竹、木、桐、茶等虽非少数,“究以谷、纸为大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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