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人大监督职能 擦亮生态文明招牌
——蒙阴县人大常委会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纪实
2021-03-16殷兴斌
山东人大工作 2021年2期
□殷兴斌
2020年10月9日,国家生态环境部授予蒙阴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这是国家授予一个县区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也是蒙阴县继2018年获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之后,荣获的又一块国字号“金字招牌”。蒙阴生态文明建设再次引发省内外媒体广泛关注,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青年报、工人日报、大众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
蒙阴县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全国绿化模范县”和“山东省长寿之乡”,有林果100余万亩,是中国第五大造型地貌“岱崮地貌”的命名地。“崮秀天下,世外桃源”的优美生态环境,是蒙阴独具的资源禀赋。然而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迫在眉睫。为回应群众关切,积极响应中央和省、市、县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蒙阴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履行法定职能,不断强化人大监督,大力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为打造全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蒙阴样板”贡献人大力量。
落实环保责任 保护生命之水

蒙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冯家同带队视察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情况
云蒙湖是山东省第二大水库,总蓄水量7.82亿立方米,也是临沂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为切实保护好这一方绿水,保证临沂城区饮用水水质安全,近年来,蒙阴县人大常委会把维护水源地水质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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