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十二条政策建议
2021-03-15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刘满平
电力设备管理 2021年2期
关键词:转型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 刘满平
所谓“碳中和”是指企业、团体或个人在一定时间内从事生产和生活活动等过程中产生的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节能减排、植树造林、购买碳配额等形式而得到抵消,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截止目前全球已有127个国家做出“碳中和”承诺,我国于2020年9月22日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0年12月12日我国进一步宣布,到2030年中国单位GDP 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
在新冠肺炎疫情后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格局中,我国提出“碳中和”目标,既体现了我国在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的责任担当,也为我国绿色低碳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与世界主要碳排放国家相比,我国206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可以说是“压力大、任务重、时间紧”,如果按照之前按部就班地推进碳减排是远远不够的,未来需要以更大的决心与魄力,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去推动实现。
增加与碳减排相关的资金投入。“碳中和”目标提出后,势必将通过目标任务分解和细化到各地,地方政府将成为能否实现目标的关键所在和必要条件。事实上,为推动碳减排工作,我国自2010年以来陆续开展了低碳城市试点工作,期间遇到的最大难题就是资金支持力度不足、资金缺口较大、地方积极性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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