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经验与探讨
2021-03-14任耀文
山西水利 2021年8期
关键词:工程
◎任耀文
(作者系临汾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地下水具有重要的资源属性和生态功能,是保障水资源供给的重要压舱石和稳定器,也是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供水安全的战略储备资源,在保障国民经济和维系良好生态环境中均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我市部分地区由于生产生活需要,水资源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地下水过度开采造成了一些不利影响。因此,加强我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防范和解决地下水不合理开发引发的风险和问题,对促进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助推临汾市建设成黄河流域绿色崛起转型样板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市地下水超采区情况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的通知》,山西省地下水超采区涉及我市共两处,均位于汾河流域。一处是临汾市侯马小型孔隙水浅层地下水超采区,位于侯马市浍河两岸,分布于侯马市西南一带,由侯马城区与市界围括的半圆形区域组成。具体范围为:北起张王—东呈王,南至盆地边界,西起侯马市界,东至乔村,超采区面积78 km2,其中严重超采区面积33 km2。另一处是古堆泉域中型岩溶水超采区,涉及我市的超采区面积381 km2,分布在襄汾、曲沃、翼城、浮山四个县。
二、治理保护措施及取得成效
多年来,我市扎实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十六字”治水思路为根本遵循,按照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出发,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严格地下水管理,逐步缩小地下水超采区面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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