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福建民间文书》俗字构件的混同现象

2021-03-13

韩 健

(安徽大学文学院,安徽合肥230039)

陈支平主编的《福建民间文书》[1](以下简称《文书》)共六册,收录文书自明万历二十年(1592)至20世纪50年代共2 791件。所收文书分别来自厦门、泉州、惠安、寿宁、罗源等十八个市县,其种类主要有买卖、典借、找贴、施赠、租佃等交易契约与合同议贴等。由此可以看出,《文书》具有时间跨度大、覆盖地域广、文书种类繁多等特点。这批契约集中反应了明代以来,特别是清代和民国年间福建地区的经济、历史、文化、民俗的真实状况,具有鲜明的经济史、社会史、农业史和汉语史等多学科价值。但由于受特定时代和特殊地域方言文化的影响,且受文书秉笔人知识水平的限制,《文书》用字现象丰富而复杂,大量使用俗字、异体字、方言字和各种符号等。为提高《文书》整理的质量、为《文书》的相关研究提供语言文字上的参考,本文将对《文书》俗字构件的混同现象加以阐述。

“构件”也称“部件”,是汉字构形学中的术语,指“当一个形体被用来构造其他的字,成为所构字的一部分时,我们称之为所构字的构件。”[2]97构件因形体相似或变化,而与其他构件同形,导致构件之间相互通用,我们称为构件的混同现象。从汉字的发展过程来看,构件混同现象大约发生于汉字的“隶变”时期,尤其是在东汉的碑隶中。裘锡圭将汉字字体演变的过程分为两大阶段,“即古文字阶段和隶、楷阶段,前一阶段起自商代终于秦代,后一阶段起自汉代一直延续到现代。”[3]在古文字阶段,汉字的最大特点是“线条化”,“隶变”则使汉字进一步变成纯粹的符号性质的文字,裘锡圭称之为“笔画化”。……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