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刷单”行为的税收研究
2021-03-12费敏
中国民商 2021年2期
费敏
摘 要:电商刷单,伴随电子商务的发展应运而生,以增加商品和店铺的曝光量,诱导、吸引潜在顾客产生购买行为。刷单形成的虚假交易导致商家"申报收入"与税务部门统计的销售收入差异较大,随着电商税收征管趋严,存在补缴税款及滞纳金风险。
关键词:电商刷单;收入确认;税收征管;不正当竞争
一、刷单行为研究
2020年5月底到6月初,北京电商商家们开始陆续收到当地税务局发送的“风险自查提示”。提示内容为,税务部门通过大数据分析对比,发现某单位2017年-2019年申报的销售收入与电商平台统计的销售收入差异较大,存在少计销售收入的风险,要求自查自纠,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申报收入"与"平台统计的销售收入"差异较大,源自电商平台运营者早已习以为常的操作——刷单。电商平台素有“刷单找死,不刷等死“之说。无论何种电商平台,商家和产品在页面的排名都与产品成交量有直接的关系,为了提升排名,不少商家会请专业的” 刷单手“,由商家提供购买商品费用,刷单手对特定商品下单后,商家以非订单商品的小礼品发货,刷单手收到快递后填写虚假好评。
无论淘宝、天猫、京东,刷单已形成了一套成熟、完善的利益链条。刷单行为也从最初的发动身边亲朋好友下单,发展到专业的刷单机构全程包办;从最初的寄空盒或者小礼品,发展到物流公司配合做单。用户帮忙刷单赚点小便宜,商家获得销量和好评,物流通过运单获取了利益,平台获得了流量和成交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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