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的辩证法:微观精确和宏观风险的平衡之道
2021-03-12唐毅南
文化纵横 2021年1期
[关键词]
金融科技
系统性金融风险
金融监管
关键字(段)
数字科技介入金融领域,确实给民众提供了便捷的消费、贷款与融资渠道。但当数字科技的技术原理复合到金融寡头的高杠杆、高利贷和投机交易之上时,金融系统的稳定性极易受到冲击。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新的金融风险的出现和积累,是主流金融理论落后于时代的必然结果。
要走出这一局面,一是在理论上应该超越西方主流均衡经济学范式,摆脱对美国金融路线的模仿;二是应建立新的试错机制,用以发展新形势下能达到既定目标且安全自主可控的金融体系。
金融科技基于“和平时期”的统计数据,寻找危机爆发和市场突变原因的能力为0。没有理论的指导,大量的个体数据只会淹没宏观的异常现象。
数字科技会主动制造自己无法识别的宏观结构变化,造成系统不稳定性。
尽管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号称能够基于历史数据精准识别个人的风险特征,但平台利用垄断地位在宏观上增加了超前消费和高利贷总规模,这一会影响宏观系统的行为,本身就破坏了先前微观风险识别结果的真实性。
既然金融科技不能自发控制自身行为导致的系统变化,那么金融科技就应该成为严厉限制的对象吗?关键在于在理论上认清监管业务合规性的难度。现阶段,规范商业模式可能比监管业务合规性更有效。
数字技术如今正被全球资本大加追捧。众多行业的“数字化”转型都能获得天量投资,俨然成为超过当年互联网“新经济”泡沫的“超新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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