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制食品浪费的法治进路
2021-03-10李蕊
人民论坛 2021年4期
关键词:粮食安全

【关键词】粮食安全 食品消费 反食品浪费法 【中图分类号】D920 【 文献标识码】A
“洪范八政,食为政首。” 古往今来,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粮食安全与能源安全、金融安全并称三大经济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保障粮食安全,开源更需节流。据测算,我国粮食在储藏、运输、加工等环节损失浪费总量每年达700 亿斤以上,相当于两亿人1 年的口粮。《中国城市餐饮食物浪费报告》显示,我国城市餐饮业仅餐桌食物浪费量就有1700 万吨至1800 万吨,相当于3000 万至5000 万人一年的食物量。规制食品浪费,既是保障粮食安全、缓解资源压力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提升公众文明素养的必然要求。
规制食品浪费必须于法有据
毋庸置疑,食品具有商品属性,可以成为私权的标的,食品经营者、消费者对于其所有的食品有权予以处置。同时食品也具有特殊的使用价值,使得食品消费具有公共性、外部性和社会性等特质。食品浪费显然具有较强的负外部性,不仅意味着对食品本身的浪费,更意味着与食品生产相关的土地、水等资源的浪费以及生产资料的无效消耗,温室气体的排放,乃至对环境的污染破坏,故而对其规制必然超越一般私法规则体系和私人权利范畴。也就是说,规制食品浪费的基本逻辑正在于通过国家机关制定并执行的一般规则或特殊行为,以公权力直接干预市场机制或间接改变企业和消费者供需决策,实现食品浪费社会成本内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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