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VAR模型下林业利用外资对我国林业产业发展的动态效应分析
2021-03-10郑颖芳陈泽承黄和亮
中国林业经济 2021年1期
关键词:发展
郑颖芳,陈泽承,黄和亮
(福建农林大学 经济学院,福州 350002)
1 引言
林业产业兼具经济、生态和社会服务等多种功能,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目前,我国林业建设步入数量稳步增长、质量亟待提高的转型升级关键时期,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为有效克服这一过程中所面临的资金匮乏的难题,林业外资的引进和利用成为解决林业经济发展中投资不足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林业利用外资主要有四种类型: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无偿援助和外商直接投资。根据历年的数据调查报告显示,其中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这一形式在我国林业外资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所占的比重也是相当大的,其主要用于林产工业相关的项目建设需要。近年来随着我国林业对外合作与交流活动的持续推进和深入,林业利用外资已形成多元化格局、发挥着多重效益。
国内学者在考察外资对产业发展影响的成果众多,绝大多数研究结果都显示,外资对林业产业的发展是具有良好的推动作用的。刘晓光(2005)基于我国利用外资发展林业的现状分析的基础上,认为我国林业外资的利用对林业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但也存在林业系统缺乏灵活有效的外商服务管理机构、没有具体的产业政策,有关措施也不配套、林业缺乏吸引力等问题[1];侯方淼、宋维明(2009)的研究表明,林产品对外贸易规模的扩大,离不开大量外资的引进,并且针对金融危机下林业外资对林产品贸易的积极影响提供了一些宝贵的可供参考的政策建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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