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区职工福利排斥状况分析
2021-03-10袁婉潼柯水发
中国林业经济 2021年1期
袁婉潼,柯水发,乔 丹
(中国人民大学 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北京 100872)
长期以来,重点国有林区承担着木材生产任务,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有森工集团不仅肩负着强化森林保护、维护国家木材安全等责任,更明确了以生态效益为主的经营目标。然而,在森林资源经济转型过程中,僵化的企业管理机制和落后的政企合一的经营模式,使得国有森工企业的经营举步维艰[1],由此造成了社会福利损失,林区职工家庭生计每况愈下。总的来看,国有林区职工的福利状况出现了边缘化,具体表现为经济生活困难,利益表达不畅以及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基础建设等公共服务上的不足。
2015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有林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下称中央6 号文件),将保障职工生活作为两大改革目标之一。随着产业转型发展对经济状况的改善,林区职工的收入有所提高,并逐渐降低了对林业的依赖程度[2],职工家庭贫困发生率也呈现出下降趋势[3]。然而,在收入方面,林区职工收入水平低且仍以工资性收入为主[4];就业方面,职工面临转岗,整体就业困难[5];在社会保障层面,随着停伐后企业收入锐减,直接影响到了林区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林区职工,尤其是离退休职工普遍存在着养老、医疗等基本生活保障方面的困境[6-7]。长期以来,国有林区职工一直处于“企不企、事不事,工不工,农不农”的尴尬地位,在享受国家建设投资、财政经济政策等方面被边缘化,而林区内外差异性的福利状况很可能源于发展能力和发展机会的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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