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集中度对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的影响研究
2021-03-10山西财经大学赵姝伟
商展经济 2021年2期
关键词:模型
山西财经大学 赵姝伟
1 文献综述
目前国内外已经有很多文献研究股权集中度与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之间的关系。LLSV(1998,2000)最早提出“替代效应理论”,在市场机制、对投资者利益法律保护均不太成熟的国家,股权越集中越有助于解决公司的委托—代理问题[1][2]。然而Grossman and Hart(1988)认为,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利益主要借由对公司的控制权来获得收益,控股权带来的私人收益是大股东直接损害中小股东的体现[3]。还有一些学者发现,股权集中和投资者利益保护,二者不是简单线性替代关系。我国学者马福昌(2010)通过选择2005—2008年度的沪深A股为研究对象,发现股权集中度和投资者保护二者之间表现出倒U型的关系[4]。
胡艳华(2010)通过选择沪深两市2005—2008年度剔除金融业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实证分析的结果表明,应该区别看待“一股独大”和国有股的“一股独大”两种情况[5]。蒋飞(2013)通过对2010—2012年度的上市公司数据进行相关性研究,得出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均与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成正比;国有性质的第一大股东往往更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6]。徐慧玲、吴博源(2019)选取2015—2016年度的湖北省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运用计量方法深入研究发现,大多数公司的股权制衡效果相对偏弱,投资者利益保护和股权集中度二者之间没有太大的关联[7]。
2 实证研究设计
2.1 概念说明
2.1.1 中小投资者的定义
本文的个人投资者主要是指中小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则主要包含基金、信托、保险、金融机构等除个人投资者以外的各类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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