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笔录在当前火灾调查中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2021-03-09罗毅
今日消防 2021年2期
罗毅
摘要:2009年4月30日公安部颁布的《火灾事故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08号令,下简称《规定》)明确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进行火灾事故调查的职责,保护了火灾当事人合法权益,2018年11月9日,原隶属于公安现役部队的消防部门集体改制转隶到了应急管理部,同时相应的职能调整也在2019年4月23日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予以体现:《消防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消防救援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关键词:消防改革;火灾调查;询问笔录
中图分类号:X9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1227(2021)02-0121-02
火灾事故调查一直是消防救援机构的主责主业,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业务工作。消防机构改制转隶后,笔者身边大量有着丰富火灾调查经验的“老火调”人员未能随队转改,导致相当一段时间内,火调专业人员奇缺,一些年轻的消防监督人员无论是在火场勘验还是在调查询问中只能“依葫芦画瓢”的照办一些“老套路”来进行火灾调查,使得很多火灾的调查结果未能让火灾当事人信服,从而导致多起因火灾事故调查不及时,结果不满意造成的信访事件。
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的根本目的是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统计损失,倒查责任,并在调查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进而提出针对性意见与措施。笔者认为火场勘验和询问笔录的制作是火灾调查最为重要的两个组成部分,而火灾调查询问是火灾调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向了解案件情况的人进行查询并取得证词、发现线索、收集证据的活动,并且是作为当前火调人员接触最频繁,最为直观也是存在问题最多的一项程序内容,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去思考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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