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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的互动和衔接

2021-03-09杨慧跃

科技研究·理论版 2021年23期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

杨慧跃

摘 要:人类在社会建设及自然环境改造的过程中,对周围环境改变产生多方面影响,而环境变化反过来也影响人们的生活及生产活动。因此,针对当前环境污染问题,国家及相关环境保护部门制定了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并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等各项工作的开展,促进环保工作的有序进行。基于此,本文分析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的意义,笔者根据自身经验阐述了衔接问题及可行方案,仅供参考。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制度衔接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是申请排污许可证的前提和重要依据。排污许可制度是排污单位运营期排污的法律依据,是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落实的重要保障。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中,不断完善管理内容,推动环境影响评价更加科学,严格污染物排放要求;在排污许可管理中,严格按照环境影响审批文件要求核发排污许可证,维护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性。这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环境污染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工作。

1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的意义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是当前环境管理制度中最为重要的两项制度,在实践过程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从实施时间来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重在建设项目实施前管控,从源头上采取措施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而排污许可制度重在建设项目实施后管控,对运营排污过程进行依法监控,但均是以改善生态环境、控制污染物排放为目的,走可持续发展与绿色经济发展的道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的结合是对固定污染源类建设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有效管控,二者的深度融合,才能发挥他们的促进作用,优化环境管理工作,有效指导企事业单位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以及依法排污,为构造完善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奠定基础。

2 制度衔接与互动存在的问题

2.1 环境监测存在的问题

环境监测作为环境质量评定的参考,对于环境影响评价以及排污许可规范管理具有重大意义,但在实际的环境监测中存在许多问题。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许多使用的监测预警系统不够先进,或是预警能力相对低下。部分地区受限于经济、技术等因素,环境监测设备依然不够先进精准,存在较大误差,数据进度有限,制约环境管理。其次环境检测人员数量少且专业能力有限。环境监测需要使用大量的操作仪器设备,要求操作人员具有一定专业性,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环境监测人员队伍力量不够强大,专业程度欠佳,留给高素质、高质量人才岗位数量相对较少。部分实际操作人员并未及时学习新的检测技术以及新设备操作,即使环境监测设备得到及时更新,环境监测人员的能力素质不高、环境监测技术无法掌握,新设备不会操作,将大大影响环境监测的结果,导致排污许可与环评中监测数据的不准确。

2.2 技术支撑不够充足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两种制度的整合需要得到加强重视,而且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过程中必须要根据可行技术的应用来加强对污染物种类、污染强度的区分,这样才可以最大化地发挥评价的高效性。但由于现阶段排放强度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关注不够明确,而且各项制度及技术没有得到完善,导致多种类型污染物对水体、大气及土壤所产生的影响没有得到定量区分,进而难以实现更加有效控制,导致技术应用不够协调,无法最大化将两种制度有效衔接。

2.3 制度管理规定未得到有效落实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中的管理规定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是目前两项制度衔接存在的显著问题。一是管理对象不尽相同。排污许可制现行管理对象不够完善,主要是对废水、废气的排放做了要求,对噪音和固体废物并未做具体管理要求;而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对象则更全面,对各环境要素均做了管理要求。管理对象的不对等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二是制度监管力度不足。排污许可制存在“重发证、轻监管” 现象,证后监管比较薄弱;环境影响评价同样在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不够, 环评文件存在弄虚作假、粗制滥造等问题。监管的缺失,将直接导致管理效力的下降,阻碍两项制度能有效衔接,会影响以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核心的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使其不能充分发挥效用。

3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的思路分析

3.1 创建联动管理机制

对于新建项目申报排污许可证时,依据当地排污实况,优化并完善排污许可证,不断增强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性,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在排污许可制度中的积极作用与价值;对于改扩建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 排污许可证的执行情况是原有工程回顾性分析的一项重要工作,比如原有工程回顧时需要查看是否已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申报的执行报告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漏报错报的现象,在原有项目回顾的时候可以对排污许可证做好监管工作,同时排污许可证申报的执行报告含监测数据报告也是对原环境影响报告中环境保护措施的去除效率等预估数据的一种验证,同时也能有效指导本项目污染产排情况以及污染物去除效率的核算,两种制度相互体现、联动管理。

3.2 优化环境监测技术

环境监测数据是排污许可与环评制度管理过程中的重要依据,针对实际工作过程中的环境监测问题,可以通过创新环境监测技术手段,完善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等措施进行改进优化。在物联网、5G大数据等技术支持下,环境监测可以增加更多的技术创新可能性,目前在执法过程中, 已有环境管理部门采取无人机载/车载大气移动监测手段针对大气污染物的排放进行监管,可以得到更加精准的监测数据。只有科学准确的环境监测数据,才能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更好地将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并为环境管理部门提供数据支撑与依据做出更好的科学决策。

3.3 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

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未得到有效落实是目前制度衔接工作中最亟待解决的问题。环境影响评价是建设项目的准入门槛,重在对事前预防和准入; 排污许可证是项目依法排污的依据,重在对运营后实际排污的管理和约束。通过两项制度管理名录的融合、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的统一以及对排污许可证内容的不断丰富,基本可以实现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的有机衔接,可以实现两项环境管理制度的连续与统一。但是,制度衔接后发挥效用的关键则在于排污许可证后监管。证前的环评要求与证中的污染物排放许可的落实落地,都离不开证后的监管;只有加强证后监管,保证企业依法排污、按证排污,才能倒逼企业真正去落实各项环保要求。目前我国已经完成了许可证核发全覆盖,后续将面临巨大的证后监管任务。因此应从人力、物力、财力等多方面加大对排污许可监管工作的投入,加强监管机构建设和监管人员培训,不断完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

4 结束语

随着现代化快速发展,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也取得了较大的进步,日常工作中应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结合当地环境特点采取多项策略,对固定污染源采取规范和完善的管理措施,以此为我国生态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助力。

参考文献:

[1] 梁金媚.在环评技术评估中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有效衔接对策[J].皮革制作与环保科技,2021,2(6):39-40.

[2] 曲迪,高崇人,杨扬.排污许可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的有效衔接[J].当代化工研究,2020,(21):97-98

[3] 杨刚.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的整合路径思考[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21,(3):11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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