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打击及预防教育
2021-03-08陈彦
科学与财富 2021年1期
陈彦
摘 要:新精神活性物質是未被列管但具有被滥用潜力的物质,一方面我们要加强立法进行管制,打击新精神活性物质犯罪活动;另一方面,我们要重视预防教育,融入新科技力量,以更好地应对新精神活性物质给我们带来的挑战。
关键词:新精神活性物质;打击;预防教育
新精神活性物质是被毒贩们专门开发出的一系列物质类群,其在成瘾机制和滥用危害方面与受管制的毒品相似,但其种类翻新的速度快于管制目录的更新,因而对国际禁毒公约和各国的毒品管制制度造成严重威胁。
一、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特点及危害
新精神活性物质并非“新发明”,而是指在毒品市场语境下“新近”出现的物质,更强调其可获得性。全球目前共发现九大类900余种,包括合成卡西酮类、合成大麻素类、苯乙胺类、色胺类、苯环利定类、氨基茚类、哌嗪类、植物源类、其他物质类。根据精神活性和药理作用分为七大类,即合成大麻素类、阿片类、兴奋剂类、镇静剂类、传统的迷幻剂类、分离剂类、尚未被分类的其他物质。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特点是产业模式发生变化,合成方法简便、原料价格低廉,掌握管制变化、种类翻新速度快,产业不断升级、适应力极强。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危害是未列入毒品管制范围,生产、加工、销售、运输、进出口等供应链条不触犯法律,以“合法毒品”为名,在消费市场培育消费人群,滥用危害加剧,危害不亚于已列管物质,原料配方不稳定、副作用不明,多为混合物形态、多药滥用突出,检测、急救、戒治无法针对。……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