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建设RCEP,需提升经济互补性
2021-03-08黎敏
中国-东盟博览(政经版) 2021年1期
黎敏

刚刚过去的2020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签署无疑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的又一里程碑。总体来看,RCEP的开放水平显著高于原有“10+1”自贸协定,并纳入了多个现代化议题,是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互惠的大型区域自贸协定。
当我们从庆祝RCEP签署的热烈氛围中走出,未来如何真正实现RCEP的高质量发展,如何应对其中的挑战,似乎更值得我们思考。近期,本刊记者就RCEP建设及中国—东盟次区域合作等相关问题,对南京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郑先武进行了专访。这位曾经做过财经记者的教授,从经济学等领域为我们探讨这些问题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视角。
从贸易转移到贸易创造
毫无疑问,RCEP与所有现行的自贸协定一样,在给成员国带来巨大发展红利、给世界释放多边主义利好的同时,也会带来一些新的挑战。郑先武认为,评价一个自贸协定是否有利于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可以从两个层面来考量,一个是贸易转移,另一个是贸易创造。
“所谓贸易转移,其实就是通过双方合作,你的产品卖到我这,我的产品卖到你那,让一个国家的优势产品变得更具优势,劣势产品有可能更加劣势,最后在比较优势下,产品脱颖而出。但贸易转移有一定的弊端,简单来说,它就如同财富从一个兜里装进另一个兜里,总体财富并没有增加,长期来看,这并不是最佳的发展模式,而且会让贸易双方形成较大的竞争。”郑先武说,“这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模式,但不一定是RCEP和中国—东盟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要追求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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