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赠品存瑕疵可维权
2021-03-08王春俞冲王祎雯
现代妇女 2021年2期
关键词:消费者
王春 俞冲 王祎雯
案例
日常生活中,“买一赠一”已经成为商家最常用的促销方式之一,在网购平台上更是司空见惯。然而,由于网购虚拟化的特点,导致消费者在交易前,仅能通过网购平台的图片或文字解说了解商品,到货后因图文不符引发的纠纷也由此而来。尤其是当赠品存在缺斤少两、与实物不符、质量不达标等问题时,很多消费者往往会自认倒霉,认为是商家免费赠送的而放弃维权。
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网购赠品纠纷案。2020年3月8日,孙女士在一网购App上看到某国外护肤品牌正在进行促销活动,她说:“购买界面上的文字标注着:买一套价值5980元的套装,可以获得价值3600元的一套赠品,赠品包含了该品牌的滋养霜、眼霜、精华。我感觉这次活动很划算。”孙女士一次性购买了两套护肤套装。
收到货以后,孙女士发现赠品不一致,购物界面上的赠品标注含有5支(每支容量为15ml)护肤精华,而实际收到的赠品中却没有。她随即联系了商家,商家称因工作失误使得购买界面上的赠品文字标注错误,护肤精华实际应为护肤水。同时,商家指出,购买界面上虽文字标识出现错误,但图片显示的是护肤水而非护肤精华,所以无法向孙女士赠送5支护肤精华。
双方协商不成,孙女士起诉到长兴县法院。商家认为,护肤精华的价格比护肤水高很多,如果赠送“5支(每支容量为15ml)护肤精华”,那么赠品的价值将远远超过正装护肤品的价格,这属于重大误解,所以无法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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