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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斯年“史学便是史料学”观点探析

2021-03-08陈李子祚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傅氏傅斯年史学

陈李子祚

(贵州师范大学 历史与政治学院,贵阳 550000)

傅斯年是中国近代学术发展历程中颇具影响力的人物,其涉猎的领域颇广,有文学、心理学、语言学和史学,其中在史学研究中,“史学便是史料学”的观点受人关注,并引发学术界的争议。众多来自大陆和台湾的学者,如张广智、桑兵、罗志田等都提出了各自的见解[1-3]。江心力、周朝民等人以历史唯物主义的眼光对傅斯年在史料上的观点进行了辩证的解读[4,5]。相关论著使得这一问题应无剩义,今所略述者,无非是继前辈之杰出工作而试作愚见。

一、傅斯年“史学便是史料学”述源

“史学是史料学”一语出自傅斯年在1928年发表的《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一文中。其全文如下:“历史学和语言学在欧洲都是很近才发达的。历史学不是著史:著史每多多少少带点古世中世的意味,且每取伦理学家的手段,作文章家的本事。近代的历史学只是史料学,利用自然科学供给我们的一切工具,整理一切可逢着的史料,所以近代史学所达到的范域,自地质学以至目下新闻纸,而史学外的达尔文论正是历史方法之大成。”[6]3多数学者认同傅氏此语是受到西方科学思想的影响。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以“科学”为主要特征的西方思想理论与方法传入中国,实验主义、兰克学派等新史学理论先后呈现,使我国史学研究出现新动态。傅斯年在北大求学时就已经广泛涉猎哲学、 心理学等现代西方科学知识,并且指出“今日修明中国学术之急务,非收容西洋思想界之精神乎?中国与西人交通以来,中西学术,固交战矣;战争结果,西土学术胜而中国败矣。”其根源在于缺乏与旧式治学路径相区别的新的科学方法,“操中国思想界之基本误谬,以研西土近世之科学、哲学、文学”“是其所思所言,与其所以腾诸简墨者,犹是贴括之遗腔,策论之思想,质而言之,犹是笼统之旧脑筋也。”[7]故傅氏主张采用西方科学态度和方法来研究中国之学术。傅斯年在留学期间,对心理学有所探究,在德国时,则受到马赫、皮尔斯等实证主义学者们的影响。其中在史学层面影响傅斯年较深者,属兰克学派的理论。

兰克是19世纪德国最负盛名的历史学家,其主要提倡对史料,特别是原始档案文献的仔细考订,撰写原则上的如实直书、客观,通过史书的如实记载使历史学同其他自然科学那样成为一门科学[8]。但是根据王汎森先生的整理发现,傅斯年的藏书中没有一本有关兰克的著作。唯独傅氏喜读之书为班汉姆(即伯伦汉)所撰写的“混合了实证主义和兰克学派的要旨”的《史学方法论》,即傅斯年是间接地受到兰克史学的影响,他的史学思想来源是多元的。也有学者指出,奠定傅斯年学术基础中还有中国传统的学术,特别是“近代史料学”中所蕴含的金石学和经学因素[9]。

傅斯年眼中所谓的“近代的历史学”,在《中西史学观点之变迁》关于欧洲史学发展的概括中有所提示,他认为“欧洲中世纪以来,教会所保存之史料不少,而各地亦有各地之记载……近代历史学之编辑,则根据此等史料,从此等史料之搜集与整理中发现近代史学之方法——排比、比较、考订、编纂史料之方法——所以近代史学亦可说是史料编纂之学。”这样的近代史学,“实超希腊罗马以上”,不仅对相关史事进行记述,更重要的在于“鉴订之工夫”。过去的史学,与其说是史学,更像是文学一类,“偏于技术多,偏于事实少;非事实的记载,而为见解的为何”,由此形成的“一重文学,一重编辑史料”两种风气,产生了“文史学”和“近代化的新史学”,前者以特赖奇克的《法国革命史》为代表,“不在史料本身之讲求,而惟文学、主观见解之是务”,后者则以蒙森《罗马史》为其代表[10]155。即近代的史学注重对史料的考证,而没有太多个人的见解,反而更趋近事实。傅氏则认为宋代的史学表现出了上述所言的重视史料考订之特征。“当时(宋代)史学最发达,《五代史》《新唐书》《资治通鉴》即成于是时,最有贡献而趋向于新史学方面进展者,《通鉴考异》《集古录拔尾》二书足以代表,前者所引之书,多至数百余种,折衷于两种不同材料而权衡之,后者可以代表利用新发现之材料考订古事,自此始脱去八代以来专究史法文学之窠臼而转注于史料之搜集、类比、剪裁,皆今日新史学之所有事也。”[10]152而在1928年《旨趣》一文中,傅斯年就十分称赞宋代的史学,“北宋的欧阳修一面修《五代史》,纯粹不是客观的史学,一面却作《集古录》,下手研究直接材料”可谓是近代史学的真功夫,“他(司马光)和刘攽、刘恕、范祖禹诸人都能利用无限的史料,考定旧记,凡《通鉴》和所谓正史不同的地方每多是详细考定的结果”。按照傅斯年的解释,“宋代晚年一切史料的利用,及考定辨疑的精审,有些很使人更惊异的,照这样进化到明朝,应可以有当代欧洲的局面”[6]4。这种对史料的整理工作却在元明时期退步。直到清代,以顾炎武、阎若璩等为代表的学者在治学上“搜求直接的史料订史文”“以实在地理订古记载,以一切比核辨证伪孔,不注经而提出经的题目,并解决了他,不著史而成就了可以永远为法式的辨史料法”,认为他们的治学方法是“最近代的”,因这一对史料的原则,并在他们之后的一百多年里产生了许多优秀的成果。但是在傅斯年生活的时代,多数人却遗忘了自宋代至清代对史料的整理、辨识工作,反倒要通过与西方的接轨才能重拾这样针对史料自身,而不另作他解的传统治学门路。

其实早在1919年,傅氏在总结“清代学问”的特征时,就将其看作是“客观”“归纳”“实证”“经验”和“怀疑”的,颇有现代“科学”的意味,只是因研究对象的不同而产生了相异的研究成果。他将清代的学术活动看作是中世纪西方的文艺复兴运动,二者在治学的方法取向上都是以实证为主,但是西方文艺复兴的学者整理史料的目的在于求真理,而清代学者却误将“孔二先生、孟老爹当作真理了”[11]228-229。他详细阐释了“清代学问”精神的积极一面在于“本着亲历实验的态度,用着归纳的方法,取得无数的材料,翻来覆去,仔细考索,求同存异”。这显然是傅斯年从旧的治学传统中看到了与西方科学研究方法中某些相契合之处,产生了心理上的共鸣,于清人对史料的态度和治学方法上存在“同情”。但是傅氏也仅仅提到传统治学路径与西方科学之间的相似性,并没有完全承认二者的对等地位,“我希望有人在清代的朴学上用功夫,并不是怀着什么国粹主义,也不是误认朴学可和科学并等”,如果不能涉及西方的研究方法,“仍然是一无是处,仍不能得到结果”[11]233。可以说,傅斯年是从西方史学发展轨迹的角度来追溯中国的史学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寻得了中西之间的互通之处,即“近代的历史学”就是对史料的整理,通过对史料的整理以接近真正的历史。

二、傅斯年对史料的态度

有学者指出,以巴克尔、泰恩和兰普勒希特等为代表的实证主义史学家们,除了表现出对史料和史实的重视外,还试图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探索出人类历史发展的某些法则或者规律,而傅斯年却将解释、规律性的阐述排除在史学研究之外[12]。从《旨趣》中看,傅斯年是反对“疏通”的,即史学家个体的主观阐释。因为在事实之间,尚有未能解决的问题,学者们在有限的范围内,可以对事实之间的关系作出合理的猜测,“但推论是危险的事,以假设可能为当然是不诚信的事”。任何一种缺少史料作基础的主观结论,都会影响到人们对史实的判断,从而远离真相。在《史学方法导论》中,傅氏进一步论述道:“史的观念之进步,在于由主观的哲学及伦理价值论变做客观的史料学。”[13]308傅氏认为,史学和哲学终究是不同的学科,后者主要依赖于主体的认知水平,具体而言,史学的研究对象“是史料,不是文词,不是伦理,不是神学,并且不是社会学。史学的工作是整理史料,不是作艺术上的建设,不是做疏通的事业,不是去扶持或推倒这个运动,或那个主义”。无论是研究基础,还是方法取向,史学都是不同于哲学和文学的学科属性。1930年,傅斯年在《考古学的新方法》中谈到:“历史这个东西,不是抽象,不是空谈。古来思想家无一定的目的,任凭他的理想成为一种思想的历史——历史哲学。”傅氏在此表现出对“历史哲学”概念的轻视,“因为没有事实做根据,所以和史学是不同的。历史的对象是史料,离开史料,也许成为很好的哲学和文学,究其实与历史无关”[14]。从历史哲学中产生的抽象认识因脱离了材料事实而变得不可靠。正是任何主观的见解以及形而上的理论都有可能与对真实历史的认识失之交臂。1935年,在《闲谈历史教科书》中,傅氏就坚决反对用抽象的理论概念去机械地研究历史,他认为历史教科书的编纂理念与物理学、算学等自然科学不同之处在于,“算学与物理学是可以拿大原则概括无限的引申事实的”[15]52。此处的“大原则”类似于今人所谈论的“规律”“世界法则”。“物质科学只和百来种元素办交涉,社会科学乃须和无限数的元素办交涉,算学家解决不了三体问题,难道治史者能解决三十体?”如果史家们简单地用所谓“公式”和“理论”去说明中国的历史,也只是“史论而不是史学,是一家言而不是客观知识了”,这样生搬硬套地研究历史容易犯下“以‘我’代替史实”的错误[15]53。所以1943年,傅斯年在《史料与史学》的发刊词上再次阐明史语所在史学研究上的主旨:“本所同人之治史学,不以空论为学问,亦不以‘史观’为急图,乃纯就史料以探史实也。”[16]335

傅斯年致力于将历史学打造成能够与地质学、生物学相提并论的科学。他指出物理、化学等自然科学研究中的对象是重复的,因此可以试验。地质学、生物学之间关系也较为紧密,故可以从中总结出一个结论。但是在傅斯年看来,史学研究中的一件件史实是独立存在的,不可能通过实验手段进行再现,因此无法用自然科学中的“大原则”去陈述、解释历史。史学要成为一种科学,剩下的路径就是要从史料中接近历史的真相。因此他认为,“历史的事件虽然一件事只有一次,但一个事件既不尽止有一个记载,所以这个事件在或种情形下,可以比较而得近其真,好几件的事情又每每有相关联的地方,更可以比较而得其头绪”[13]308。史学研究就是要用史料说话,“我们只是要把材料整理好,则事实自然显明了”“一分材料出一分货,十分材料出十分货,没有材料便不出货”,最终在处理史料的态度上落实到“证而不疏”“材料之内使他发见无遗,材料之外我们一点也不越过去说”[6]9-10。傅氏也将这一态度贯彻到史语所的工作中,反对形而上的历史哲学等的研究取向,“果然我们同人中也有些在别处发挥历史哲学或语言泛想,这些都仅可以当作私人的事,不是研究所的工作。”

在史料的应用方面,首要的方法在于比较不同的史料。傅氏强调“要问某种史料给我们多少知识,这知识有多可信,一件史料的价值便以这一层为断,此外断断不可把我们的主观价值论放进去”[17]42。傅斯年尤其重视原始材料的应用。他将材料分为“未经中间人手修改或省略或转写的”直接史料和“已经修改、省略和转写”的间接史料两类,比如出土于地下或者存放于庙宇的文献、实物,并分别以《周书》《世本》《明史》以及毛公鼎、卜辞、明档案等为间接、直接史料的代表。当然他也承认,对史料的划分必须“随时随地分别地看”,不能一概而论,因为“某一种直接的材料也许是孤立的,是例外的,而有时间接的材料反是前人精密归纳直接材料而得的”[17]43,所以判断一位历史学家“本领之高低”,全在于对史料的处理是否得当。据此,他提出后来的史家应当尽量搜求以往人们在研究中没有见过或者没有用到的史料,提高对史料的分辨能力。但是,史家在研究中不能有失偏颇,“直接材料每每残缺,每每偏于小事,不靠较为普通、略具系统的间接材料先作说明”[13]310,若不能通过间接材料获取关于直接材料的大背景,则无法完全了解直接材料的意义,就像是不懂得经传的人,手里有金文材料,也只得空做“刻图章的匠人”。史家应该先以传世的间接材料,作为研究的先导,再以后来出土的直接材料去改正、补充在千百年间辗转各处、添加进不同时代人们的观点的间接材料的错误和不足。为此,傅斯年称引王国维、陈寅恪诸人对直接、间接材料的相互勘补的工作成果,并进一步延伸出对新旧史料的看法。傅斯年指出史学事业的进步,主要依赖“新史料之发见与应用”,从他对明清档案的整理,殷墟考古等事业的高度重视可知其精神,因为新的原始材料比二手的叙述少辗转,相对而言更能反映历史的真实性。在对待新旧史料的问题上,傅氏指出学者“必于旧史料有工夫,然后可以运用新史料;必于新史料能了解,然后可以纠正旧史料”。他批评只知道固守旧有史料而不知变通,盲目拒绝新出材料,以及一味发掘新材料而忽视积累旧材料的人,“抱残守缺、深固闭拒,不知扩充史料者,固是不可救药之妄人;而一味平地造起,不知积薪之势,相因然后可以居上者,亦难免于狂狷者之徒劳也”[13]335。

三、余论

探究一个人的思想,是相当复杂的事情,以语言为媒介而传递出来的思想很可能因为时代的变迁,后人对其解读不一,使得语言原本具有的内涵发生了变化,以至于后人研究时会心生疑惑。此外时人在不同时期所阐述的言论是否与其初衷一致,其所做的工作是否与其言论相符,都是思想史研究应当关注的问题。前文所谈傅斯年之史料学思想,笔者也仅就其论而略谈一二。其实傅斯年重视史料的客观性,并不表示其完全排斥史家在史学研究中的主观叙述和认识。根据罗志田研究,傅斯年的史学思想一直存在着“证与疏”的两个面相,既要追求史学的客观性,又应当在较强的自我约束下,“自知分际”地做出自己的推论,实际上仍是给史家发挥主观能动性提供了余地。在傅氏自己的作品中,也时常存在着他自己反对的“推论”[3]。傅氏在《史料与史学》的发刊词上,不仅一再阐明自己对“史料”在史学研究中的态度,“史料有之,则可因钩稽有此知识,史料所无,则不敢臆测,亦不敢比附成式。”并对中西方之间的研究方法进行比较,“此在中国,固为司马光以致钱大昕之治史方法,在西洋,亦为软克、莫姆森之著史立点”[16]335。 此外,“近代史学,亦有其缺点,讨论史料则有余,编纂技术则不足”一语也提示出傅斯年不是一味反对疏通。只是由于传统史书中,充斥关于教化的言说,以“春秋笔法”为特色的官修史著往往寓褒贬于文字,或是传统经学家为彰显一家之言而增添文义,使得著作中所反映的客观性大打折扣。另据王汎森先生指出,傅斯年在突出史料,尤其是原始材料的作用上,是为了吸引他人关注而采取的夸大主张的策略,以及使史语所同人进行团体工作而树立的旗帜[18]85-92。

在史学研究的追求上,傅斯年想要利用地质学、物理学、生物学、天文学等自然科学为研究的工具,实际上是以专业化的手段与中国传统的史学研究模式与编纂手法划清界限并求真。但是通过对史料的科学化整理,是否能够“求真”,恐怕还是相当复杂的问题。傅氏并未承认史学就是绝对客观的,而是认为作为知识载体的“历史”是客观存在的[3]335。笔者观察到,今人所谈论的“历史”大体可被表述为“客观存在的历史”,即已经真实发生过的,不因为人的意志或者其他因素而改变;还有一种则是存在于文本或其他实物当中的“历史”,包括当时或后人对某一史实的记述以及相关遗存。前者由于其不可再现的特征,后人无法知晓其原貌,而后者则是可以直观体验到的,尤其是人们编纂的文本,更是常见且流传久远的对历史事件的“见证”。我们对“历史”的认识来自于后者,特别以文本为主,因此后者的真实性决定了我们对历史的认识是否科学、正确。可是,由于文本撰写者的立场有所不同,记忆有所偏差,对事件的理解程度不一,即便是身处当时历史漩涡的见证者们对同一事件的记载也并不一致,更何况后人编纂并流传至今的文本,还会因各种状况出现窜改、遗失、缺载的现象。例如在傅氏眼中,汉代所见先秦传世文献不全是出自后人的有意伪造,而是汉代的人将本就久远的某些事物继承下来并加入其所处时代的观念,所以不一定绝对客观[18]129-137。因此才需要比较不同的史料,即使关于同一事件的各个记载相异,通过科学地比较史料,以多元化的角度看待史事,不仅逐渐向史实靠近,甚至还能对相关撰述者的记录及其心路历程进行探究[2]。

傅斯年的史料学思想,今人已经对其做了独特的见解,其中唯一不变的,是它对史料的重视。它提示我们积极地搜求新材料,尤其是以未经篡改的一手材料为主。一些课题在学界中可能已无剩义,从学术发展的角度上说,需要新的材料对旧的观点进行补充或者修正,而前所未见之新材料的使用更可能为相关问题的研究开辟出一条新的路径。当然,应该注意地下出土的文本材料,也是由人撰写的,其与真实的历史是否相合暂且不表,但是可以通过与传世的文本相比较,可知该文本在流传中的境况与原初的情形,考察历史文本的生成过程则是史学研究的另一个取向。傅斯年重视新史料的发现和运用,这在史语所的年度工作报告中以及他的其余著作中都能查知,但是今人不能陷入刻意逐新的狂热中。傅氏强调运用新史料的意义,也是建立在对旧文本旧材料的充分掌握的基础上,我们不能以功利性的态度对待史学研究,只顾找寻新材料,而忽视对旧材料的掌握。前文所引傅斯年之语已起到足够的警示作用。治史者要尽可能地掌握史料,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秉持刻苦的精神进行研究,才能在有力的证据面前做到论从史出。“史学便是史料学”一语,从作者原本的话语体系中,仍能感受到对今天的我们所具有的启发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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