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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校读拾遗

2021-03-07陈豫韬

渭南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7期

陈 豫 韬

(南京大学 文学院,南京 210023)

一

《史记·周本纪》:“伯夷、叔齐在孤竹,闻西伯善养老,盍往归之。太颠、闳夭、散宜生、鬻子、辛甲大夫之徒皆往归之。”[1]151

按:“盍往归之”之“盍”,作疑问代词“何”或疑问副词“何不”义皆不可训。《史记》中与此事相似之叙述还见于本书之《齐太公世家》与《伯夷列传》,也有“盍”字难训的问题。《齐太公世家》叙此事:“吕尚处士,隐海滨。周西伯拘羑里,散宜生、闳夭素知而招吕尚。吕尚亦曰‘吾闻西伯贤,又善养老,盍往焉’。三人者为西伯求美女奇物……”[1]1791《伯夷列传》写作:“叔齐亦不肯立而逃之,国人立其中子。于是伯夷、叔齐闻西伯昌善养老,盍往归焉。”[1]2583那么这两处文例,《伯夷列传》之“盍”不是处于人物对话中,同样不可训为“何”或“何不”。而《齐太公世家》之“盍”虽是在人物对话中,但结合上下文语境,此处是散宜生、闳夭来招揽吕尚。吕尚是意见的接受者,不能反而向提议的提出者提出相同的提议,故也不当作“何”或“何不”解。

在以往的研究中,学者们对于此字的解释也存在很大的分歧。有衍文说,如《艺文类聚》《太平御览》引此段时皆去“盍”字径作“往归之”。梁玉绳《史记志疑》(以下称《志疑》)亦云:“盍字当衍。”[2]78有误字说,如日本人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以下称《考证》)将“盍”改作“盖”云:“盖,各本作盍,后人依《孟子》改,今从《枫》《三》《南》本。”[3]237还有别义说,如王叔岷《史记斠证》(以下作《斠证》)云:“案盍非衍文;盍、盖古通,亦无烦改字……盍犹试也,‘盍往归之’犹云‘试往归之’,《庄子·让王篇》:‘昔周之兴,有士二人,处于孤竹,曰伯夷叔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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