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兄弟及有司。告事毕”主语辨析
2021-03-07陈一
文化学刊 2021年5期
陈 一
《仪礼·士冠礼》中有“告兄弟及有司。告事毕”一句,郑玄和王引之对于其主语存在观点分歧。郑玄认为,前者与后者的主语分别是摈者与宗人;王引之认为,两者的主语都是宰。
一、王氏论据
王引之的第一条理由是“告者两易其人,则经当有以别之,不得隐其告之之人而但曰‘告’也”[1]550。这是王引之结合经文行文体例来推断的。第二条理由是“且下始云‘摈者告期于宾之家’,则告兄弟及有司非摈者明矣”[1]550。这是语境分析法,也属于结合经文行文体例来推断。第三条理由是“上文筮日宗人告事毕,而此不言‘宗人’,则亦非宗人告矣”[1]550。后面王引之又引用《士丧礼》的内容用以佐证“承上省略”的观点。
二、“告事毕”的主语
先来考察“告事毕”在仪礼中出现的情况。“告事毕”出现在《士冠礼》2次、《士昏礼》1次、《聘礼》2次、《士丧礼》1次、《既夕礼》1次、《士虞礼》2次、《特牲馈食礼》3次,共12次。其中9次明言主语“宗人”或“宾(正宾)”,除《士冠礼》外,《士虞礼》《特牲馈食礼》各有1次未出现主语。从《礼仪》的程式角度看,其他礼节中都是“宗人”或“宾(正宾)”,那么《士冠礼》也不应该例外。况且《士冠礼》前文已提到“宗人告事毕”,由此推断同一种礼节中,下文的“告事毕”的主语也应是“宗人”。
至于2次未出现主语的情况,如《士虞礼》“妇人说首绖,不说带。无尸则不饯,犹出几席,设如初,拾踊三,哭止,告事毕,宾出”[2]1325-1326。已知“告事毕”的主语是“宗人”,若是依照王引之的观点,此处“告事毕”的主语承上省略,应当溯至“妇人”,至少也与“哭止”的主语(即“众人”)相同,这显然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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