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发展“坐标”更清晰
2021-03-07人民日报海外版
五金科技 2021年4期
文/ 人民日报海外版
日前,国家统计局发布了《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下简称《分类》),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数字经济产业特征和以提供数字产品(货物或服务)为目的的相关行业类别活动进行再分类。
根据《分类》,数字经济是指以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相应地,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
“近年来,我国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新一代数字技术创新活跃、快速扩散,加速与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深入融合,有力支撑了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构建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鲜祖德介绍。
鲜祖德表示,《分类》从“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个方面确定了数字经济的基本范围,将其分为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大类。其中,前4大类为数字产业化部分,即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26个大类、68个中类、126个小类,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
第5大类产业数字化部分,是指应用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为传统产业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是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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