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控立法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基于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的法律思考
2021-03-07王月强
卫生软科学 2021年6期
王月强
(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上海 200040)
2020年1月23日,为了控制新冠疫情扩散,湖北省武汉市率先“封城”,打响了中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保卫战的第一枪。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已在全球多国蔓延,成为国际性公共卫生难题。一些国家纷纷采取抗病毒药物研发、疫苗生产等药物干预措施,尤其是根据本国传染病防控法律,有效开展了口罩防护、居家隔离、取消集会、关闭学校、限制旅行等法律措施,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本文基于研究多国的传染病立法典型经验,探讨我国传染病防控的法律移植和立法规制,为各国努力实现健康全球化提供法治路径。
1 传染病防治立法的国际比较
1.1 中国
1.1.1 立法概况
总体上看,中国已经基本构建起以《宪法》为最高统领,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卫生母法为基础,以《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为疫情防控基本法律框架,以《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行政法规为疫情防控基本规则,以国家有关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和各省市自治区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为具体制度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已基本涵盖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范围[1]。
1.1.2 主要法律内容
(1)确立传染病防控制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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