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可再生能源配额分配的电力零售市场设计
2021-03-05崔东君和敬涵程晓春李冬梅
四川电力技术 2021年1期
崔东君,和敬涵,程晓春,程 宏,王 宇,李冬梅
(1.首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北京 100031;2.北京交通大学,北京 100093)
0 引 言
2015年3月颁布的中发[2015]9号文件,正式拉开了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帷幕。2019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明确各类市场主体对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责任。如何在市场化交易的机制下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纳目标是当前市场机制设计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各省市也在经历五年电力体制改革之后,先后印发相关政策文件,将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组成的零售市场视为今后电力市场建设和配额制实施的重要场景之一[1-4]。可见售电公司在零售市场中平抑各类交易价格的波动,激励零售用户消纳清洁能源的作用将直接影响可再生能源消纳任务的完成情况。英国、澳大利亚和新加坡等一些国家零售市场建设起步较早,并且各有特色,对中国零售市场建设很有借鉴意义[5]。伴随各省现货交易实施细则出台,形成中长期交易与现货交易共存,常规能源与清洁能源共同参与交易的局面,使交易品种呈现交叉性、多元化特征,这给电力零售市场的机制建设带来新的挑战。
下面首先介绍国外零售市场建设情况以及山西、山东、云南等省零售市场的建设动态。其次,结合电力市场顶层设计思路,考虑可再生能源配额消纳任务的实际形势,分析现行零售市场运行过程中零售套餐僵化、未考虑配额在零售市场分配的问题,研究建立一种灵活高效的零售市场交易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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