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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时代下知情同意规则的法律研究

2021-03-05白硕曹宇轩

商业文化 2021年32期
关键词:主体用户信息

白硕 曹宇轩

中国互联网近年来发展迅速,数据信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传播,但是随之而来的是不同程度的个人信息泄露,以知情同意为原则的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着诸多挑战。本文主要分析了数字平台隐私政策中的“同意”,再从三个角度分析数字经济时代下知情同意规则的不足,结合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制,最后提出四个法律对策,从知情同意的角度改变“同意”的方式;根据信息等级,进行分层式“同意”;网络平台经营者加强对数据信息的管理;信息网络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自从2012年进入大数据时代,每天人们都在享受数据带来的各种福利,在极大促进人们交流的同时,也在极大改变着我们生产生活的方式。手机移动App占据着我们大量的时间,我们的个人信息也随着我们使用App而流入数据世界。2021年2月3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北京发布的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网民规模达9.89亿,较2020年3月增长8540万,互联网普及率达70.4%。传统的“同意”模式让知情同意原则丧失其存在的价值,使得我们在“不知情”中不停点击“同意”,使得我们的个人信息时刻面临着被侵犯的风险。传统的“同意”规则无法更好地保障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研究知情同意规则,是理论创新的重要尺度。特别在当今大数据时代,公民的个人信息极易泄露的背景下,在《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的背景下,知情同意原则的创新有利于法律跟上时代的步伐,更好地解决现实生活中个人信息的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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