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典型铜冶炼厂防渗设计探讨
2021-03-04杜龙刘晓峰汪金卫唐笑金志斌
杜龙, 刘晓峰, 汪金卫, 唐笑, 金志斌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 330038)
为保护地下水环境质量,防范污染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1]中根据污染物类别、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和天然包气带防渗性能给出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的防渗技术要求,同时明确一般情况下,应以水平防渗为主。
《有色金属工业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规范》(GB 50988—2014)[2]第 5.1.3 条和 5.1.4 条规定:贮存和使用含重金属的液体或液氯、酸、碱等有害化学品的贮存场所必须设置围堰、 事故池及事故后处理设施,围堰、地面及事故池应防渗、防腐;含第一类污染物且浓度超标污水的收集、输送沟渠和检查井、收集池等应防渗、防腐。该规范附录中给出了防渗做法,但没有区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除上述标准和规范外,目前铜火法冶炼厂防渗设计可参考的设计规范有 《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3]。 上述导则(含 HJ 610 引用的标准)和规范的防渗设计要求并不一致。
笔者供职单位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期从事生活垃圾填埋、危险废物填埋和贮存、尾矿库的设计,设计了中国第一座防渗垃圾填埋场,完成了50 多项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的设计工作,长期从事防渗设计,同时主持编写了《铜冶炼厂工艺设计规范》(GB 50616—2010)[4]、《有色金属工业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规范》(GB 50988—2014)、《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5]、《有色金属堆浸场浸出液收集系统技术标准》(GB/T 51404—2019)[6],本文拟参考上述导则、规范和我公司的工程实践探讨铜冶炼厂的防渗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