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村级工程项目监管的思考
2021-03-03杨冠清
农村财务会计 2021年2期
□ 杨冠清
一直以来,村级工程都是基层“微权力”的监管重点和难点领域,也是村级信访案件多发的源头。随着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推进,由村级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体量越来越大,如何防范“小工程”带来“微腐败”,是值得镇级基层监管部门深思和剖析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
1.工程决策不够民主。有的村级工程立项、预算、招投标方案、增加的工程量和资金额度等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而是由村“两委”或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决定,随意性较大;工程变更联系单手续不完整,有的工程变更甚至连书面资料都没有,隐蔽工程建设缺乏及时监督,工程决算超预算现象普遍存在。
2.工程招投标流于形式。一是预算不规范。有的村为了节省资金或达到某种个人目的,不到正规单位编制预算,虽经过投标,但中标价格明显偏高。二是存在拆解工程、规避招投标现象。有的村对达到公开招投标投资额度的项目,为规避公开招投标,故意将工程分解。三是串标拢标现象较多。邀请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互相串通,私下达成默契,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几乎相同,非常接近最高限价。四是工程挂靠、转包现象较普遍。大多数村级工程虽然有资质要求,但参投人绝大多数是挂靠投标且是本村人。有的资质单位中标后再转包,出现低资质或无资质施工现象,必定影响工程建设的质量。
3.工程监管不够到位。村级工程大多是小项目,多数监理公司不愿承接小项目的监理工作,导致村级工程施工过程中,缺乏专业监理人员,缺乏项目建设管理经验,有的村干部、监督人员和施工单位勾结一起,偷工减料,虚报工程量,共同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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