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科学的内涵探究
2021-03-02程学旗李国杰等
中国信息化周报 2021年4期
程学旗 李国杰等

大数据已成为信息社会的普遍现象,是数字经济的关键资源。以深度学习为代表的大数据驱动的人工智能技术在很多行业和领域获得了成功,这类人工智能本质上源于计算能力,故可将其归为计算智能。
与此同时,大数据是这类人工智能成功的重要因素,这类智能也被称为数据驱动的计算智能,从这个意义上讲,当前数据和智能是一体两面的关系。虽然大数据与计算智能技术在大规模工程化应用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支撑技术进步的理论基础和技术体系尚处于早期阶段。
当前,大数据“红利”效应在逐渐减弱,计算智能技术的单点突破难以为大数据驱动的智能应用提供持续支撑,亟待对数据科学和计算智能的基础问题进行深入思考,重构其理论基石,从而推动技术与工程应用持续进步和跨越式发展。
基于方法论视角的数据科学内涵
关于数据科学的内涵,一种流行的看法认为数据科学就是图灵奖得主吉姆·格雷(Jim Gray)提出的第四范式(the fourth paradigm),即在实验观测、理论推演、计算仿真之后的数据驱动的科学研究范式。
第四范式的基本思想是把数据看成现实世界的事物、现象和行为在数字空间的映射,认为数据自然蕴含了现实世界的运行规律;进而以数据作为媒介,利用数据驱动及数据分析方法揭示物理世界现象所蕴含的科学规律。这是一种类似方法论视角来定义的数据科学的内涵,即数据驱动科学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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