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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印发《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交易运营(郑州)试点平台监督管理办法》

2021-03-01

河南科技 2021年33期

11月11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交易运营(郑州)试点平台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从业务开展、变更、终止、监督管理等四大方面对试点平台运营单位进行规定与约束,明确了“六项不得”“十个严禁”,以推进试点平台建设与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防范风险,促进知识产权与产业、金融深度融合,提高知识产权交易运营能力。

近年来,随着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升,知识产权的交易日渐突显,如何探索开发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新模式和新产品,搞活壮大知识产权市场,加速创新资源流转和优化配置,成为打造知识产权强省的关键内容。河南省试点平台就是在此背景下,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依托河南省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建设和运营,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专利、商标、专利产品交易以及融资服務。这对促进河南省知识产权运营工作的开展,加速创新资源流转和优化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办法》重点对试点平台运营单位的运营行为进行了约束,规定试点平台运营单位应在建设方案提出的交易品种框架内,采取网上挂牌、协议转让等方式,开展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同时,明确了试点平台运营单位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以及禁止性行为,要求试点平台运营单位建立健全相关业务规则、合格投资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风险防控制度以及应急处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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