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2021-02-28本刊评论员
人民监督 2021年4期
本刊评论员
积极稳妥
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专门设立公益诉讼条款,明确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将“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作为“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最高检正在牵头落实。最近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说明党和国家对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给予充分信任,也寄予厚望。
步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愈加关注,期望检察机关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加大工作力度。民有所呼,检有所应。最高检专门下发《关于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强调紧紧围绕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重点办理拟出台、修订的法律或者执法检查涉及的新领域案件。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妇女及残疾人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积极推动相关立法完善。在新修订或制定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全生产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中,进一步拓展了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定领域。……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