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芹:为人民履好职 用好权
2021-11-27郭树合
人民监督 2021年4期
文/本刊记者 郭树合
高明芹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议案”被列为“一号议案”,推动了山东省在全国范围内较早推行法律援助案件财政补贴政策
干练,这是记者见到全国人大代表高明芹时,留下的第一印象。
从事法律工作近30年,从初出茅庐的法学院毕业生,到律师事务所主任,回忆过往,高明芹这样给自己做总结:“近30年来,我有过坎坷,有过艰辛;有过心酸,也有过困惑,但得到更多的是收获,是喜悦。”
30年来,高明芹始终坚持着从业之初的法治理想,专注于职工维权和法律援助事业,以自己的方式践行着律师的职责和社会责任,先后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
以法律信仰实现职业价值
1992年,高明芹从山东大学法学院毕业,被分配到潍坊市司法局工作。“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毕生追求,努力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律师”。这是高明芹踏上工作岗位第一天起,就为自己定下的人生目标。经过不懈努力,1995年,经潍坊市司法局推荐,高明芹顺利通过司法部和中国证监会组织的首批“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培训考试,此后又考取“律师从事企业股份制改制法律业务资格证书”,为潍坊市企业改制和上市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2000年,潍坊市律师事务所由国办所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刚过30岁的高明芹,被推选为改制后的新所主任,开始创业发展之路。
“从建所之初到现在,我们一直坚持律所党支部的党建活动与律师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根据律师执业和活动特点,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在外派团队、重大项目上建立临时党小组,确保党员律师在哪里,党的工作就延伸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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