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治疗妊娠期糖尿病对妊娠结局的影响
2021-02-25李秋梅
李秋梅
妊娠期糖尿病分为两种,一种为妊娠前已经确诊的糖尿病,称为糖尿病合并妊娠;另一种为妊娠前糖代谢正常或具有潜在的糖耐量减退、妊娠期才出现或确诊的糖尿病,称为妊娠期糖尿病(GDM)[1]。糖尿病孕妇中80%以上为GDM,糖尿病合并妊娠者不足20%,对新生儿健康、成长造成严重的影响。发生GDM往往会增加孕产妇的不良妊娠结局风险[2]。因此,临床主张对GDM孕产妇实施规范化治疗,加强对孕产妇血糖水平的控制,进而改善孕产妇的不良妊娠结局。本研究分析规范化治疗GDM对妊娠结局的影响。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取2018年2月-2019年2月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新容奇医院收治的GDM患者92例。按照不同的孕期干预方式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46例。观察组年龄21~37(29.13±2.08)岁;初产妇34例,经产妇12例;孕周(33.59±3.66)周;孕次(1.53±0.85)次。对照组年龄21~38(29.88±2.12)岁;初产妇32例,经产妇14例;孕周(34.04±3.28)周;孕次(1.56±0.81)次。2组患者临床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选择标准 纳入标准:(1)均经临床确诊为GDM者;(2)均为单胎者;(3)身体条件良好者;(4)子宫发育正常者。排除标准:(1)合并高血压病史者;(2)合并营养不良者;(3)合并习惯性流产者;(4)合并心肝肾功能损害者;(5)合并恶性肿瘤者。
1.3 治疗方法 对照组进行常规治疗,根据孕产妇检查结果,指导孕妇在妊娠期间注意饮食、运动,定时进行孕期检查。观察组进行规范化治疗,内容如下。
1.3.1 饮食疗法:通过计算孕妇体质量,结合胎儿实际情况,以不可引发餐后高血糖或饥饿性酮体为基本原则,指导孕妇合理膳食,摄入充足营养、充足热量,保证胎儿正常发育。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