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法定代表人制度
2021-02-25魏冰
客联 2021年12期
关键词:改革
魏冰
摘 要:自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国内整体实体经济呈下行趋势,债务纠纷频发。与此同时,涤除法定代表人的登记诉讼也随着实体经济下滑而日益增加,不同法院对此类诉讼作出了不同的判决。本文将对法院作出不同判决的原因及对法定代表人的被限制消费制度进行探讨。
关键词:法定代表人;法人;优点与弊端;改革
一、法定代表人制度的由来
公司为拟制的法律主体,因此需要自然人为其从事商业活动,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则由公司承担,与其他国家的公司可由多人同时代表公司从事商业活动相比,我国在法律规定上只由一个自然人代表公司,即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制度为我国特有的制度,我国的法定代表人制度体现出明显的权责色彩,而其他国家则更加强调公司自治。如在德国、日本等国家,董事即可以代表企业对外行使权力。如《德国民法典》第26条规定,社团法人设董事会,董事会可以由数人组成,董事会代表法人,董事代表权的范围可通过章程加以限制。日本《商法》关于股份公司规定:“公司应通过经董事会决议确定可代表公司的董事。并于前款情形,可以确定数名代表董事共同代表公司。”法国《商事公司法》中有董事长代表公司的制度,但是法国还规定总经理亦可代表公司。
由于法律文化的差异,我国更倾向于由一个自然人来代表公司行使权力及承担义务。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法定代表人制度特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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