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案件证明标准之选择与反思
2021-02-25张晓旭
客联 2021年12期
张晓旭
摘 要:放眼我国刑事立法发展进程,我国对死刑这一最严厉刑罚措施的适用持审慎态度,实践中死刑判决总数近年来大幅下降。我国刑事立法中没有规定独立的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长期以来死刑案件与普通刑事案件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适用同一证明标准,学界产生不同的看法。通过综述各种学说观点并分析优劣。在现阶段单纯依靠提高死刑案件证明标准来控制死刑过于理想化,应当严格死刑案件的相关配套制度,如增加死刑的证明次数,以此提高死刑案件的判断正确率。
关键词:死刑案件;定罪标准;量刑标准
随着近年一系列死刑冤错案平反,理论界对死刑的证明标准问题展开了广泛讨论。死刑作为所有刑罚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错判的后果不堪设想,其不可逆的特性决定了死刑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审慎适用。我国刑诉法没有单独规定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学界对此产生观点上的激烈争鸣。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问题是保障死刑案件正确的关键,防范死刑冤假错案发生,从而更好地贯彻“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最终实现司法公平正义。通过分析梳理当前学界对死刑案件证明标准问题的观点看法,笔者对学界盛行的几种学说进行评述并提出自己见解。
一、我国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现状
我国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也都散见于刑诉法的各章节中,在侦查中规定了侦查机关侦查终结案件时应当具备的证明标准,在提起公诉中规定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应达到的证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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