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村“四位一体”互助养老服务共同体构建
2021-02-24宋艳艳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1年4期
□文/宋艳艳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常州)
[提要] 基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不平衡发展现状、农村老人“没钱养老”“没人养老”的养老困境及“就地养老”“养儿防老”的传统养老观念等因素的影响,互助养老作为农村老人家庭养老的重要补充呈现出必要、可行的特点。本文立足江苏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不足、水平不高、供需结构性矛盾突出等现实问题,并以常州为例,首先摸排农村互助养老的文化传承与现实需求,在对现有互助养老服务类型及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基础上,提出适用于江苏农村兼顾家庭养老的舒适性、医疗养老的保障性、互助养老的经济性、社区/机构养老的专业性等四位一体的“养老服务共同体”,助力江苏农村互助养老可持续发展。
《“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提出,通过邻里互助、亲友相助、志愿服务等模式举办农村幸福院、养老大院等方式,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模式。互助养老作为居家、社区养老的有力补给,成为缓解我国、尤其是农村地区养老压力的重要创新。
一、“养老服务共同体”提出的现实背景
(一)老龄化社会背景下农村养老压力大。全国老龄办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9 年底,我国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为2.54 亿人,占比18.1%;江苏省《老年人口信息白皮书》显示,至2018 年,全省60 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756.21 万,占户籍人口的22.51%,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5.21 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三。截至2019 年,常州市常住人口473.60 万人,户籍人口385.02 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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