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处方在社区慢病患者中的开展现况调查
2021-02-22聂莲莲冒长青杨雪光苗长军
中国全科医学 2021年12期
关键词:药品
聂莲莲,冒长青,杨雪光,苗长军
2015年年初上海市制定并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1],强调在家庭医生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开启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着力推行“1+1+1”医疗机构组合签约的服务模式,其中延伸处方项目是上海市政府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体系七项主要任务中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2]。“1+1+1”签约是指居民以居住地为准就近选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应的家庭医生签约管理,并按照其自身的需求在上海全市范围内选择一家二级医院和一家三级医院进行签约[1],完成签约的居民可以享受优先预约、开具长处方和延伸处方等惠民服务。在家庭医生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提出延伸处方这一概念是指由家庭医生转诊至上级医院诊疗的签约居民再回到其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时,可以延用上级医院所开具的处方,在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相应的服务站点即可配到上级医院处方中同样的药品,包括社区药库中没有的一些非基本药物,也可以通过物流将药物配送上门。
2015年上海市在6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开展了延伸处方工作,2016年起在全市大力推广该项目,至2017年5月,延伸处方服务项目已覆盖了全市23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2019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委通报本市家庭医生工作进展情况》指出,至2018年年底,所有社区累计开具了240万张延伸处方,使原来奔波于二、三级医院单纯配药的稳定期慢病患者有效下沉至社区,提高了配药的便捷性和经济性[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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