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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论视角下的新闻伦理困境

2021-02-21熊天慧

今传媒 2021年2期

熊天慧

摘 要:本文结合康德的“道德的普世性”“人是目的”原则与罗斯的“显见义务”学说,探讨了义务论视角下的新闻伦理困境。当新闻工作者面对伦理困境时,可依据“道德的普世性”原则辨明行为是否合乎义务,以“人是目的”为准绳判断显性义务。通过综合运用康德和罗斯的义务论伦理学,媒体工作者在新闻伦理困境中能做出更为公正合理的选择。

关键词:新闻伦理困境;义务论;康德;罗斯

中图分类号:G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21)02-0134-03

一、引 言

如何处理伦理困境这一问题长期困扰着新闻界。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新闻生产主体与受众之间的界线趋于模糊,非职业传播者由于缺乏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制度规训和自律意识,对新闻理性与新闻责任造成了巨大冲击,虚假新闻泛滥等新闻伦理问题日益突出。新闻伦理、媒体道德的相关研究成为新闻传播学、伦理学和政治学等相关学科共同关注的焦点议题。

当前,我国媒体正经历转型、变革期,原有商业模式遭遇困境,创新营收方式带来了新的道德考量,媒体对流量的盲目追求等新变化对新闻伦理的适用性和原则提出了更高要求[1]。在新闻实践活动中,新闻工作者、媒体机构、新闻当事人以及受众等不同的新闻活动主体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有互动协作的一面,也有矛盾冲突的一面。只有更加坚定地遵守新闻职业伦理规范,才能巩固媒体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本文综合运用义务论中康德和罗斯的伦理观来探讨新闻伦理困境,有利于推动传媒道德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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