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多元解纷: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
2021-02-14王岩
检察风云 2021年24期
关键词:机制

王岩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能否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针对当前行政争议不断增多态势,人民法院如何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妥善化解官民纠纷,促进案结事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实现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是摆在全国各级法院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经过多年的基层司法实践,目前,法院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已形成了以“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为核心的“诉源治理”机制。2019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中进一步指出,要“主动融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
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是贯彻执行党的政策的必然要求。我们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其政治意义,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解决行政争议变成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并承担责任、履行义务的过程。
行政审判工作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行政审判工作的人民性决定了行政审判必须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当前,人民群众对权利的珍视和敏感前所未有,对政府的依靠和期待前所未有,对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需求前所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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