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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黑中国《海警法》无益海上安全合作(纵横)

2021-02-10闫岩

环球时报 2021-02-10

闫岩

中国《海警法》已于2月1日开始实施,国际社会对此多有关注。其中有人提出一些质疑,比如中国海警会否成为“第二海军”,中国海警海上执法时在什么条件下可以使用武力,以及中国《海警法》关于警械和武器的使用规定是否符合国际法等等。有些舆论甚至故意鼓噪,称中国《海警法》的出台可能引发地区局势紧张。

中国海警局是中国行使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国际法赋予的海洋权利、责任与义务的海上执法机构,2018年起被明确划归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指挥。这次颁布实施的《海警法》为海警执行任务提供了法律基础,进一步明确了中国海警局作为民事执法机构的法律属性,也厘清了海警的权利、职能与义务,包括对中国管辖海域实施管理并执行国际合作等。

从属性上看,中国海警兼具行政执法和武装力量双重属性,与世界许多国家海上执法力量属性相似。例如,美国海岸警卫队是美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世界上规模最大、武器装备最先进的海上执法力量。其和平时期归美国国土安全部管辖,如有特殊需要总统可下令将其移交美国海军指挥,美国国会也有权在战时通过转隶决议变更海岸警卫队的指挥权。事实上,2019年1月,美国海岸警卫队陆续派出“博索夫”号、“斯特拉顿”号和“梅隆”号轮流部署在西太平洋,其间就是接受美海军第七舰队指挥,并多次单独或伴行海军舰艇穿越南海和台湾海峡。

澳大利亚海岸警卫队作为海上警察机构,战时受澳大利亚国防军直接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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