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高校法学实践教学平台的建设与应用
2021-02-10冯瑞琳王至宇周子璇
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
冯瑞琳, 王至宇, 周子璇
(河北工程大学 文法学院,河北 邯郸 056038)
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1]加强和改进法学实践教学既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又是新文科背景下对人才培养的重点环节。传统的法学实践教学平台虽然对提升学生的法律实践技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教学活动的持续推进,其弊端也逐步显现。而建设和应用互联网+法学实践教学平台对弥补传统法学实践教学平台的不足,创新法学实践教学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所谓“互联网+”实践教学平台是指以网络为媒介,以信息化为主线,具有多元主体参与性和交互性的仿真网络教学空间。2020年10月,教育部公布了国家首批一流课程,其中包括327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有7门法学类课程入选。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借助现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实现“网上做实验”和“虚拟做真实验”,有效解决了传统实验教学中“做不到”“做不了”“做不上”的问题。法学院校建立“互联网+”法学实践教学平台,不仅有利于提高本校法科学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还有利于创新、深化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的合作模式,实现资源共享。但在法学实践教学中,绝大多数高校仍采用传统的实践教学平台,不能满足实践教学的需求。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践平台等创新性教学模式成为发展趋势,且越来越受到学生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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