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政府信息公开与隐私权之间的界限

2021-02-09胡珊

宁波通讯·图话版 2021年12期
关键词:信息

胡珊

10月21日,李云迪案曝光后,在网上引起广泛讨论。舆论的焦点集中在当公众知情权与个人隐私权发生冲突时,个人信息能不能公开,该怎样公开。类似问题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中时常碰到。我们可以通过江苏的一起案例,看看相关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是如何处理的。

案例

几年前,江苏×县×村的一块土地被征用。由于对拆迁安置的结果不满意,村民郭某向当地国土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公开征地报批前被征地农户签字确认的材料。国土部门一开始未予答复,结果被郭某告上法庭。法院支持了郭某的诉讼请求,要求国土部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

判决生效后,国土部门发函给×村村委会,称郭某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被征地农户的合法权益,就是否公开郭某申请的信息征求村委会的意见。后村委会回函给国土部门称,该信息涉及他人隐私,公开会给其他被征地农户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带来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影响其他被征地农户家庭正常的生产和生活,危及社会稳定,不同意公开。国土局据此做出答复,对郭某申请公开的信息不予提供。郭某不服该答复,诉至法院。

此案历经一审和二审。两审法院均认为郭某申请公开的材料不涉及公共利益,而涉及第三方隐私,在第三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国土部门不予公开的决定并不违法,驳回了郭某的诉讼请求。

郭某不服,向江苏省高院提起再审。……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信息
订阅信息
展会信息
信息超市
展会信息
展会信息
展会信息
展会信息
展会信息
信息
健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