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与欧盟关系的观察与启示
2021-02-05李超
区域与全球发展 2021年1期
关键词:发展
李 超
内容提要:蒙古国与欧盟建交30 多年来,双边关系发展迅速。以2017年11月《蒙古国—欧盟伙伴关系与合作协定》的生效为标志,蒙欧关系进入深化发展阶段。蒙欧关系发展的主要动因来自双方价值观外交的影响、经济领域的互动以及援助项目的推力。在欧亚互联互通战略框架内进行合作,是蒙欧关系发展的一个新趋势,可再生能源和数字化领域是未来双方合作的重点。尽管蒙欧关系不断加强,但在经贸领域和人权事务方面仍存在挑战和潜在分歧。
蒙古国与欧盟双边关系的发展,是国内学界在研究蒙古国外交中长期忽视的方向。蒙古国与欧盟自1989年建交以来,合作关系在各领域不断深化。欧盟是与蒙古国经贸联系最为紧密的“第三邻国”,也一直为蒙古国的国家发展提供各类支持。因此,蒙欧关系在蒙古国对外关系中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本文力图对蒙欧关系进行梳理,并围绕其发展提出若干思考问题。
一、蒙欧关系的发展阶段
纵览蒙欧建交之后30 多年的交往历程,双边关系不断加强与扩展,概括起来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初步发展阶段(1989—2000年)
蒙欧关系的发展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1989年,蒙古国与欧洲共同体建立外交关系。1990年,欧洲共同体代表团首次访问蒙古国,蒙古国任命驻欧洲共同体大使。1991年,欧洲共同体授权驻华代表团,同时负责涉蒙外交事务。1993年,《蒙古国—欧洲经济共同体贸易与经济合作协定》生效,该协定指出,“蒙欧将采取适当措施并研究可行方式,促进双边贸易的多样化及便利化发展,共同构建良好的投资环境,建立联合委员会,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促使双方在工业、采矿业、农林业等重点领域开展经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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