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D-S 证据理论的航母舰机融合效能评估方法*
2021-02-03于艺彬郭传福王洪胜
火力与指挥控制 2021年1期
于艺彬,郭传福,王洪胜
(海军大连舰艇学院舰船指挥系,辽宁 大连 116018)
0 引言
航空母舰在现代化海战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能携带并使用大量舰载机作战是航空母舰区别于驱护舰作战的最重要特征[1]。航母本舰与舰载机的融合效能是衡量航空母舰作战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特别是舰载机的放飞效率、综合作战能力等方面直接影响到航母编队战斗力及航母本舰的战场生存能力[2-3]。在舰机融合方面,同一型号航空母舰的不同舰只,以及同一艘航空母舰在不同的战斗力生成阶段中又都有着不同的表征和特点。促进舰机高度融合一直是各大国海军航母发展建设中所竞相追求的目标,如何开展舰机融合效能评价及把握正确方向有效推进航母舰机融合,已成为加快航空母舰战斗力生成中的重要课题。
1 航空母舰舰机融合效能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航空母舰舰机融合效能需要考量的方面有很多,而舰机适配性、航空保障流程、协同能力等[4-6]是其中最主要的方面,在表征上具体有:航空母舰在作战中需要前出舰载机进行进攻和防御,舰载机的放飞效率、回收效率、回收后再次出动准备时间等指标能够直接体现航母舰机融合程度;舰载机综合性能越好,其所提出的航空保障需求就越复杂,保障工作组织难度就越大;航母在训练中,处于不同的训练阶段,其舰机融合程度不尽相同,例如,新入列航母受限于舰面保障作业复杂性或与舰载机协同作业流程不够优化所导致的可携载舰载机数量达不到预设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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