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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下半年沂蒙解放区的土地改革

2021-02-01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临沂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临沂 276005)

沂蒙解放区由鲁中、鲁南、滨海三大战略区组成,为解放战争时期华东和山东党政军领导机关所在地,也是山东乃至华东战场的主要阵地。沂蒙人民在解放战争期间所以能倾其所有,全力支持革命战争,最基本的一个原因是由于经过1946年下半年短短半年多的时间,沂蒙解放区就基本上解决了土地问题,大部分农民实现了“耕者有其田”。这可以说是共产党能取得解放战争胜利的重要因素之一。因而,认真总结和研究沂蒙解放区1946年下半年的土地改革经验,就有其重要的意义。

1 中国共产党土地政策的变化

在旧中国,土地制度很不合理。地主阶级依靠占有的大量土地,对广大农民群众进行残酷的封建剥削和压迫。这种极不合理的生产关系,严重地束缚着生产力的发展,阻碍着中国社会的进步。因此,解决农民的土地需求,实现“耕者有其田”,就成为中国民主革命的一项基本任务,也是中国共产党调动广大农民群众革命积极性的根本方略。

抗日战争胜利后,沂蒙解放区的党组织遵照上级指示,在新解放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以反奸诉苦、减租减息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运动。在运动中,农民群众迫切要求废除封建剥削,彻底解决土地问题,在某些地方已有群众直接从地主手中取得土地,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但当时各级领导明显感到农民的要求与党的现行土地政策存在着矛盾。经过反奸清算、减租减息斗争,解放区农村土地占有关系虽然发生了很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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