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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新概述

2021-01-29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民族

沈 林

(国家民委,北京100034)

引 言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始终坚持从我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社会状况和民族问题实际出发,经过几代领导集体的发展完善,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民族政策体系以及制度体系和话语体系,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它规定着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和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党的民族理论和方针政策是正确的,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是正确的。”[1]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要加强民族领域基础理论问题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政策的话语体系,提升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感召力。”[2]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了新时代民族工作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我们党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创新民族工作实践的最新总结。为了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本文试将通过对中国民族理论体系发展历程的回顾和梳理,充分认识这一重要思想在体系整体之中“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内涵,进而对中国民族理论体系作出新的理论概述,为推动民族理论研究高质量发展做一点有益的探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以下简称民族理论体系),包括一系列紧密联系又融会贯通的基本观点,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确立了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各民族共同繁荣为主要内容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基本框架。之后,在不同时期,我们党都对民族理论作出了与时俱进的概括。1990年江泽民同志在新疆视察期间从五个方面、1992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从八个方面、200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从十个方面、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从十二个方面对党的民族问题的基本观点和政策作了概括。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分别对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提出了“八个坚持”“九个坚持”和“十二个必须”的概括。

这些基本理论和政策的概括,是对我们党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探索和创新的总结和理论深化,科学地把握了当代中国民族问题发展的基本规律和时代特征,回答了“什么是民族”“怎样处理民族问题”“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是什么”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这些概括是我们党在不同阶段对民族工作规律性认识的历史新高度。

民族理论体系是一个完整系统的科学体系,由多层级的若干理论组成。总体上可以概括为:一条正确道路、两个基本内核、三个基础理论、五个核心理论、若干个一般性理论或实践性理论。

一、一条正确道路

这一条正确道路,就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讲话中指出,回顾党的民族工作百年历程,党的民族工作取得的最大成就,就是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这条正确道路是在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具有深刻而丰富的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分别在2014年、2019年、2021年,用“八个坚持”“九个坚持”和“十二个必须”进行了阐述。

这条道路,最根本的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其中包含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方向。实践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凝聚各民族、发展各民族、繁荣各民族。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民族理论体系中占有主导地位。

二、两个基本内核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最核心的内容可以用两句话来概括:

第一句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也是对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基本国情的宪法规定,包括“各族人民共同缔造”和“多民族国家”两个基本论断。这一句话高度概括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基本国情的科学认识和总结,反映了中国各民族人民始终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作为各民族的核心价值和自觉追求,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超越民族国家的理论创新和超越王朝史观的中华民族历史观的确立。

第二句话是“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时期”。这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发展规律理论的认识和深化,是社会主义社会本质特征的要求和体现,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基本原则和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民族发展规律理论、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理论、民族区域自治理论、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理论等。

对中国民族理论体系的研究,关键的是要把握好两个定性的词:即“中国的”和“社会主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和“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时期”这两个原创性的重大论断,既讲了“中国的”又讲了“社会主义的”,构成了中国民族理论体系的两个基本内核,这两个内核互动的过程,就是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国民族理论体系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也是这个“相结合”的生动写照。

之所以提出“两个基本内核”,我们想要强调的就是这个“相结合”,这个“相结合”就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过程。

三、三个基础理论

基础理论是构成民族理论体系最基础的稳定而不可更替的要素,是最能体现中国特色和反映中国实践的理论底色,它规定着性质、道路和方向。

1.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发展规律的理论:民族理论的种子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理论是一条贯穿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的主线,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是马克思的两大发现。历史唯物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和基本的发展方向。剩余价值理论指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由于周期性的经济危机的存在而必定会被社会主义取代的命运。唯物史观对剩余价值理论的发现有指导作用,剩余价值理论又证明了一般形态的唯物史观。同时,马克思主义还强调:历史规律并不意味着历史会单线、机械性地向前发展。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回答“什么是民族”“如何处理民族问题”的过程中形成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是中国民族理论的思想来源。其中,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发展规律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它规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性质和方向。

关于马克思主义民族发展规律理论,我们可以概括为三点:一、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类共同体;二、民族的形成和发展不是单线的而是多线的;三、民族终将走向消亡,但是民族消亡并不是在一个我们可以预期的时间内发生的,而是要到阶级消亡、国家消亡之后才能实现。民族融合是人类社会发展到共产主义社会才有的历史现象。1958年毛泽东同志在成都会议上曾精辟地指出:“首先是阶级的消亡,而后是国家消亡,而后是民族消亡,全世界都是如此。”[3]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阶级还存在,国家还在发展,因此,民族也还处在发展繁荣的阶段。

马克思主义民族发展规律的理论昭示我们,要正确把握和尊重民族发展规律,任何超越或背离民族发展规律的想法和做法,都是错误和有害的。但是人们对民族发展规律的认识又是一个逐步深化、逐步接近规律的过程。

2.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基本国情的理论:民族理论的土壤

国情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情况和自然情况、历史情况和现实情况的统一,它决定和制约着国家的发展道路。1939年毛泽东同志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指出:“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根本依据。”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一般来说从秦朝统一到现在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我国历史的演进,造就了我国各民族在分布上的交错杂居、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

201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准确把握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并作出了“四个一”的概括:“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多民族的大一统,各民族多元一体,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一笔重要财富,也是我们国家的一个重要优势。”要准确把握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就必须坚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这个历史观可以用“四个共同”来概括: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我们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我们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我们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我们伟大的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四个一”和“四个共同”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基本国情的创新论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于统一多民族国家基本国情的认知到达了新的理论高度和新的精神境界。

3.多民族国家理论:民族理论的前提

中国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形成和发展是以多民族国家的理论为前提的,如果离开了这个前提,我们的民族理论政策体系就会坍塌,就会走向民族国家的发展道路。

当今世界,从民族理论的视角来看,所有的国家大致可以分为民族国家和多民族国家两种类型。从表象来看,民族国家和多民族国家的分类似乎反映的只是民族的构成,但从本质上来看,反映着两种不同的民族观和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

由此,在民族理论上形成了民族国家理论的话语体系和多民族国家理论的话语体系。民族概念的内涵和民族理论的构建就是由这两种话语体系来定义和规定的:在民族国家话语体系中,每一个民族都应该建立自己的国家,每一个民族的成员都应该生活在一个国家里。每一个文明的民族都有自决的权利,都应当通过独立、合并、统一等途径建立本民族的主权国家。总之,所谓“民族国家”,就是指“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在多民族国家话语体系中,民族与国家是同步产生的,但是民族与国家并不总是同步发展的,也不是单线发展的。人类社会几千年的历史证明,多民族国家是国家形态的常态,每一个民族都对国家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贡献,每一个民族都是国家的主人,都对国家未来的发展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

民族国家作为一种国家形态,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最早出现于西欧。它将国内居民整合为一个同质性的民族,使民族国家具有了“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特征,国家成为民族的政治外壳。随着资产阶级民族革命在世界范围内取得胜利,民族国家成为世界各国追求的目标。但“民族国家”的理论也成为当今世界动荡不安的主要因素,那些未能建立自己“民族国家”的民族普遍幻想着自己也能行使自己的民族自决权,加入到民族国家的行列中来。由此引发的彼此不满、民族分裂、武装抗争此起彼伏。

民族国家作为民族主义的产物,我们可以从民族国家及其建立全球殖民体系的历史过程中看到,民族主义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的表现是不同的:当民族国家向外扩张的时候,民族主义主张就变成了殖民主义和沙文主义;当民族国家对内灭绝、歧视、强制同化少数民族的时候,民族主义就变成了大民族主义;当民族国家内若干民族想单独建立国家的时候,民族主义主张就变成了民族分裂主义;当民族主义主张超越民族国家的界限,形成联盟、邦联甚至国家的时候,它就变成了泛民族主义(如泛斯拉夫主义、泛突厥主义等)。由此可见,民族主义是资产阶级对待民族问题的基本观点和理论政策原则。因此,列宁指出:“马克思主义同民族主义是不可调和的。”西方民族国家发展的历程告诉我们:民族主义的国家建构,不仅不能解决民族问题,而且还会制造出越来越多的民族不平等和民族压迫。

多民族国家作为一种国家形态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常态,始终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国家形态的主要形式。从历史的角度来说,自民族与国家产生以后,民族与国家经过短暂蜜月之后,就走上了“并不总是同步发展”的历史之路。在民族扩张与国家扩张相互交错、相互促进的合力下,一个国家之内拥有众多的民族和一个民族分布在多个国家已成为普遍的历史现象;从现实的角度说,在人类交往关系、交往手段、交往范围历史性大扩展的今天,在全球化进程把世界各地越来越紧密联系到一起的今天,多民族国家是整个人类所要面对的共同现实。

“多民族国家”是中国几千年历史发展的必然和真实写照,也是中国一百多年来历史选择的结果,并由此形成了既区别又超越西方民族国家话语的“家国同构”的中国话语。

多民族国家理论启示我们:中国民族的历史发展和现实情况,决定了民族国家的模式不适合中国的国情,这与中国没有走资本主义道路而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是联系在一起的。

四、五个核心理论

核心理论是我们制定民族政策、协调民族关系、解决民族问题和开展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它既是继承、发展和累进的,也是相对稳定不变的。

1.民族平等理论:立国之本

在中国,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异同,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平等一员,具有同等的地位,在国家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禁止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

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反对任何形式的民族歧视和压迫,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844年《神圣家族,或对批判的批判所做的批判》一文中指出:“古往今来每个民族都在某些方面优越于其他民族。”[4]列宁强调:“谁不承认和不坚持民族平等和语言平等,不同各种民族压迫和不平等作斗争,谁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5]与此同时,马克思主义主张和坚持只有经过无产阶级革命才能实现各民族的真正平等,《共产党宣言》指出:“人对人的剥削一消灭,民族对民族的剥削就会随之消灭……民族内部的阶级对立一消失,民族之间的敌对关系就会随之消失。”[6]

马克思主义认为各民族没有优劣之别,只有在发展阶段上的差别和经济文化发展程度上的差别,而这些差别是历史形成的。因此,全世界所有的民族应该一律平等,并强调民族平等不仅是形式上的平等,而且是事实上完全平等。

2.民族团结理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

马克思主义从无产阶级革命的立场出发,主张各民族在完全平等的基础上友好团结,实现无产阶级不分民族的大联合。

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平等相待、友好相处、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民族团结是我们处理民族关系的重要原则和方法。1957年毛泽东主席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强调:“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一定要搞好。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克服大汉族主义。在存在有地方民族主义的少数民族中间,则应当同时克服地方民族主义。”[7]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对于我们这个多民族国家来说,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提出了“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并强调民族凝聚力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指出:民族团结是国家长治久安、兴旺发达的保证,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是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在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族团结是各民族人民的生命线,要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的工作来做。这些观点,深刻阐明了中国共产党关于民族团结的基本主张。

3.民族区域自治理论:伟大创举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源头,是对苏联模式、任何形式民族自决的摒弃,是对“大一统”而又“因俗而治”政治传统的超越,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做到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

民族区域自治的性质和价值目标是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这是由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决定的。按照民族区域自治的功能和性质可分为两种价值:民族区域自治的目的性价值、民族区域自治的工具性价值。民族区域自治的工具性价值指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工具、手段所具有的价值,其特点是我们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达到的是什么样的结果,包括如国家统一与安全、社会稳定与民族团结等目的;民族区域自治的目的性价值指民族区域自治本身所蕴含的价值追求,包括如人类社会对平等、公平、正义等理想的追求。具体说就是要实现“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宏伟蓝图。目的性价值与工具性价值互为支持、相互补充协调,构成了一个完备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价值体系。体现着目的与工具的统一,目的性价值统率、整合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动态运作,反映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本质特征。

4.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时期的理论:创新发展

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产生、发展、消亡的过程是与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循环渐进过程大致相对应的,社会和民族发展,表现为两个平行的过程,后者受前者制约。但同时强调,社会和民族的发展都不是单线的,而是多线、多样的过程。

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时期,这是中国共产党对现阶段我国民族问题发展规律的基本判断,也是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依据。现在我国正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当前我国最大的基本国情。1999年江泽民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新中国的民族工作主要有两大历史任务:一是通过社会制度的变革,引导翻身解放的各族人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二是通过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加快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全党同志必须把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作为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工作的行动纲领”[8]。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和奋斗目标。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属点。

5.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

中华民族与各民族的关系,是整个大家庭与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是整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间的关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意义重大:是维护各民族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必然要求,是党的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必然要求。只有顺应时代变化,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改进民族工作,做到共同性和差异性的辩证统一、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的有机结合,才能把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做好做细做扎实。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全党全国的一件大事,要重点把握好几个方面的关系:要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原则;要正确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引导各民族始终把中华民族利益放在首位,本民族意识要服从和服务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正确把握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要正确把握物质和精神的关系,要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方向是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是对我国民族关系历史发展规律的科学把握,也是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把握:一方面我们只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实现各民族的共同发展繁荣;另一方面我们只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的复兴,才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事业走向更大的胜利。

五、若干个一般性理论(实践性理论)

一般性理论是对基础理论和核心理论分解细化的专题理论,是对民族工作专项事务的理论解读,是对民族工作方法的理论总结。所以,一般性理论也可以称为实践性理论(当然也可以将实践性理论放在一般性理论之后,作为更低层级的理论,两者也是相互转换的)。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使命、目标和任务,一般性理论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与时俱进,适应时代的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中大量的是一般性理论,由于篇幅有限,本文仅列举部分。如:民族识别、民族干部、民族文化、差异化政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民族事务法治化等等。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意义重大,主要体现在民族理论体系的鲜明特点之中:一是阶级性。即民族理论体系姓“社”不姓“资”,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性质贯穿始终。我们走的不是西方民族主义民族国家的道路,而是社会主义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道路。二是中国特色。即中国的民族理论体系立足统一多民族国家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充分体现了“中国的”和“社会主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方向。三是实践性。即民族理论体系形成过程就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过程,充分反映了理论来源于实践又面向实践的特点。四是继承性和创新性。即民族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体现了既继承又发展、既坚持又创新、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发展逻辑。五是时代特色。即民族理论体系的发展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回答时代之问的过程,充分反映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理论品格。六是重要性。即理论是先导,理论是行动的指南。坚持和完善民族理论体系是筑牢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的堤坝关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好比是一棵大树,基础理论是根,核心理论是主干,一般性理论是枝叶,根深干壮才能枝繁叶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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