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法律救济研究
2021-01-29华东政法大学钟鲁粤
商展经济 2021年14期
关键词:方法
华东政法大学 钟鲁粤
随着社会的发展,交通运输水平逐渐提高,满足了国际货物买卖的条件。资源分配的不均衡与协同发展理念的流行,增加了国际货物买卖的需求。双方当事人通过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现双方交易目的的双赢局面诚然可慰。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并不总是如预期般顺利的。或因客观事件导致难以履行,或因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合同难以履行,在实践中,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不能按约履行的状况屡有发生。不论当事人违约是出于主观故意还是因客观不可抗力导致,即使存在不可抗力事件,也只是可能作为免责事由进行免责,无法避免违约事实的成立。一旦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出现违约,交易安全被影响,当事人的利益也很可能遭受侵害。为了保障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当事人的合法、合理权益,同时保障国际货物交易安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法律救济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当下国际货物买卖环境纷繁复杂,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瑕疵履行的原因多种多样。针对不同的违约情况,《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也相应地规定了一些守约方的救济途径,包含买方违约和卖方违约。买方违约是指买方违反其应承担的义务,比如,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价款、不履行接收货物的义务的行为。卖方违约则是卖方不履行其义务,如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未能交付合格质量货物的行为。本文根据CISG的规定,分析在当下实践中运用最为常见的三种救济方法:实际履行、解除合同及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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