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供的心理学解释:暴力与自愿
2021-01-29袁曙光张静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制度
袁曙光,张静
(1.济南大学法学院,山东 济南 250022)
(2.济南市委党校,山东 济南 250014)
在刑事诉讼中,口供具有其他证据无可比拟的魅力。一份真实的口供,对于确定侦查范围,明确侦查方向,核实其他证据以及迅速查明案情,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即使现代司法制度对沉默权热切呼唤的声浪,也没能淹没口供的证据价值。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口供的获取进行一些制度方面的探索,以保证口供的真实性和自愿性,并确保口供的获取方式符合司法文明的要求。
一、口供的涵义
“口供”一词,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术语,由于在法律证据的研究中经常论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陈述内容,人们便简洁地称其为“口供”。“口供”一词也因此频频出现在法律文献中。但对于该词的具体含义,由于各自的理解不同,在使用该词时也略有区别。综合起来大致有以下两种观点。
(一)供述和辩解说。这是目前法学界的主流观点,持这种观点的人对口供所包含的内容也有不同的理解。如有人认为供述和辩解的内容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事实情况向司法人员所作的陈述,包括供述、辩解以及对他人犯罪行为的检举和揭发。[1]也有人认为,“口供”是指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及其他与处理案件有关的事实向办案人员所作的供述和辩解。[2]该种观点把口供分为三种表现形式:(1)讯问笔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亲自以口头的方式向办案人员陈述,由办案人员按法定程序加以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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