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美国域外取证分析方法的批判及应对
2021-01-28王文萍
锦绣·中旬刊 2021年2期
摘要:美国域外取证程序一直遭到国际社会的强烈抵制。为缓和矛盾,美国法院在平衡礼让与取证的过程中,发展出礼让分析方法、因素分析方法和善意分析方法,目前以因素分析方法为主导。但该方法对国际礼让重视不足,存在法官裁量权过大、对外国利益关注不充分以及对《海牙取证公约》选择性理解等问题,损害了当事人与他国国家利益。面对这一挑战,我国可以通过双边利益提醒及协调、签订谅解备忘录并提升司法协助效率等途径,作为应对中美取证冲突的措施。
关键词:因素分析方法;证据开示;国际礼让;海牙取证公约
美国证据开示程序受到的诟病由来已久。外国政府认为,美国民诉当事人未经同意,在本国范围内广泛收集证据的行为,是对国家主权利益的侵犯。因此很多国家制定了专门的阻却法(blocking statute),禁止本国当事人出于美国诉讼的目的,提供本国领域内的相关文件,否则将遭受民事或刑事处罚。为解决这一问题,美国法院在实践中存在三种分析方法。
一、美国域外取证与国际礼让的平衡
国际礼让原则是美国处理对外关系的基礎原则,司法礼让是礼让原则的一方面,它涉及到对地区法院批准反诉禁令和命令域外信息的证据开示的限制。这意味着在诉讼程序事项遇到当事人依据外国法提出主张或抗辩时,美国法院同样会在国际礼让原则的统领下进行利益分析,以决定是否适用外国法。[1]
(一)证据开示让位于司法礼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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