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错案中目击证人辨认规则研究
2021-01-28高艳书
锦绣·中旬刊 2021年2期
一、目击证人辨认错误概述
(一)问题的提出
关于目击证人辨认错误河南张海生强奸案不失为经典案例,在张海生案中,被害人王某陈述,犯罪人在遇到自己和其三名同学时时,谎称他的妹妹在附近放羊时不小心将腿摔伤了,让王某去帮忙搀扶一下,随后被犯罪人带到偏僻的地方被其强奸。犯罪嫌疑人张海生被逮捕后,民警让其与其他三位男子站在一起,让王某和其三名同学进行辨认,刚开始并没有辨认出张海生。于是,民警反复对四名小孩强调,“你们要仔细的看,特别把穿的鞋子看清楚了”。此时,只有张海生穿着带着污泥的棉布鞋,而其他三个人都穿着皮鞋。在这种情况下,四个小孩最终错认了张海生,并成为法院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在张海生上诉等待中,真凶落网,还了张海生的清白。
张海生案中尽管存在其他因素共同导致错案的发生,但侦查人员在组织辨认时程序操作不规范是错案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首先,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违反了单独辨认规则,让被害人和其另外三名同学一起辨认;其次,为保证辨认特征的相似性并在辨认时进行暗示,最终造成了错案的发生。
(二)研究价值
目击证人辨认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尤其是侦查活动中被廣泛运用,因此目击证人辨认结果正确与否对于正确定案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对于这项重要的侦查措施,我国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却显得过于粗略。现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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